• 索引号:006383401N/2017-1140903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1-17
  • 公开日期:2017-01-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东山镇   2017-01-17 00:00
浏览量:1 | | | |

东山镇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

 

权力名称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报批

法定依据

《华容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国家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湖南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责任主体

东山镇民政办

审核报批程序

1、户主提出申请: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2、村委会受理:村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对评议通过的对象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村委会将各种证明材料上报镇民政办。

3、民政办审核:民政办工作人员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对经审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签署意见和理由,将证明材料退回村委会。

保障范围和对象

1、可以纳入农村低保的范围和对象: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持有我县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特困居民,均可以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生活特别困难主要包括以下7种:①痴呆傻特困户;②无劳动能力且无抚(扶)养人、赡养人又未享受五保待遇的特困户;③重病大病特困户;④重残特困户;⑤因灾或意外事故致贫特困户;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户;⑦失地农民特困户。

2、不能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9种:①虽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家中有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或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低保标准;②参与赌博、吸毒、嫖娼、酗酒和因违反《婚姻法》、违法收养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③家庭成员持有手机的;④虚报瞒报家庭收入的;⑤无正当理由擅自将所承包的土地人为抛荒的;⑥无正当理由在户口所在地以外居住半年以上的;⑦采取规避法律政策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⑧虽然生活困难,但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和自救能力,能采取其它救助措施救助的;⑨其它法律规定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保待遇的。

办理时限

收到村委会上报材料之日起计算30天内。

风险点

优亲厚友、不公示、不评议、内定对象

风险防控措施

严把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三关,实行“签字人”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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