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090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16
- 公开日期:2016-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权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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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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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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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2009]第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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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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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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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
婚育证
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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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育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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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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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2、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已婚育龄妇女到镇计生办做孕情检测并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
4、本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相片2张,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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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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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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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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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搭车收费,婚育证明不合事实,提供虚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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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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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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