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0901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16
  • 公开日期:2016-12-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来源:东山镇   2016-12-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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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权力规范运行公示表--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权力名称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

法定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国务院[2009]第555号)

责任主体

东山镇计生办

流动人口

婚育证

办理对象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育龄妇女。

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

2、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已婚育龄妇女到镇计生办做孕情检测并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

4、本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相片2张,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

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

风险点

借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搭车收费,婚育证明不合事实,提供虚假证明。

风险防控

措    施

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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