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6-1140898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7-15
  • 公开日期:2016-07-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山镇   2016-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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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16]14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山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现将《东山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东山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委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运行机制,形成系统“一盘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理念形成,为实现华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序推进和逐步深化,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到2020年,县城区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和延伸服务实现全覆盖,在服务管理上实现“五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同救助,使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型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

各卫生院要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定期开展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病防治、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和狂犬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健康知识讲座。通过多种形式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健康教育宣传信息与咨询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管理

卫生院、卫生计生执法所应组织人员深入流动人口居住社区、单位、住所,利用入户服务(调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为所在辖区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统一规范、及时更新的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记录。至2020年,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电子信息优化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服务

卫生院要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及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乡镇卫生计生执法所、卫生院要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儿童信息,并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或场所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调查,填写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及时掌握流动儿童动态。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全面开展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等管理措施,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至2020年,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强化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

推动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中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流动人口居住环境。对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处理传染病疫情,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艾滋病“四免一关怀”、结核病免费抗结核治疗和麻风病等传染病的免费救治等政策。至2020年,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均应达到100%、

(五)、完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服务,通过专题讲座、孕妇学校、媒体宣传有情形式为流动孕妇提供孕早期保健服务和指导、高危筛查、产前随访。

产后访视等服务。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至少2次。为孕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加强流动孕产妇及新生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六)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生育关怀服务、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在流动人口中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和需求选择模式,指导流动人口获得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和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机,提高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的可得性和覆盖率,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加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和普及,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宣传倡导和咨询服务,流动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知识干预率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到95%以上。

(七)经费保障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积极争取当党委、政府支持,按照常住人口数量配置流动人口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水平,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落实工作职责

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做好日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每年要组织召开2次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系会,不断总结完善均等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2、优化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相关各卫生服务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流动人口居住的社区、单位、住所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调查和面对面均等化服务政策宣传。切实落实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机制。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服务获得情况,加强部门间、流出与流入地等多边合作交流,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3、强化督导,确保工作成效

镇卫计办将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村场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组织1~2次专项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估指标记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等措施,切实加强对均等化服务工作过程中推诿、不作为、缓作为甚至乱作为造成重大影响被国家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问责,进行严厉查处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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