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5-1140890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13
  • 公开日期:2015-09-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规范农村建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东山镇   2015-09-13 00:00
浏览量:1 | | | |

东政发〔2015〕16号

 

 

东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山镇规范农村建房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经镇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现将《东山镇规范农村建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97

 

 

 

 

东山镇规范农村建房实施方案

为集约节约用地、推进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实现我镇“三镇一中心”建设目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实施意见》(湘发〔2015〕1号)、《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湘政办发〔2014〕1号)以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东山实际,就我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村民建房实行“两鼓励、四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建房;禁止在大坝、沟渠、大堤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内建房;禁止在高速公路3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村道5米以内新建房屋。全镇范围内统筹推进农村规范建房行动,着力打造石家港村、小墨山核电移民新村两个农村规范建房示范点。通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深入实施“生态人居”工程,使村民新建房屋风貌协调、建筑美观、彰显特色、安全宜居,用地集约节约。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因村而异落实村庄规划,全镇各村场要在符合镇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村庄总体规划修编发布实施,规范建房示范村自方案下发2个月内必须完成村庄规划,并以村庄规划为准则,指导农村村民建房。

2、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后必须自行拆除旧宅。

3、按图建房。县住建局、县规划局根据地方特色建筑文化和村民实际需求所编制农村住宅建筑标准施工图集免费供广大农户选择使用。各村场连片规范集中建房区域建房必须采用施工图集提供的式样,同时鼓励其他分散建房农户采用施工参考图集建房。

三、工作重点

1、落实规范建房。鼓励群众适当规模集中建房,规范农村建房示范村石家港集中连片建房规模应达到30户以上,其他村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镇村建站审批认可后开展规模达20户以上的连片集中建房。所有集中建房应采用由住建局、规划局提供的统一施工图纸。符合规范建房相关规定且采用统一规范图集建房的,在集中建房区域每建成一户验收合格给予户主奖励20000元(包括部分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分散建房户建成之后给予奖励2000元。

2、落实施工管理。村民建房实行一户一档,落实“三到场”原则(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样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村民集中建房点推行施工公示牌制度,明确建房户主、建设地点、建设户型及层数、占地面积、批准单位、批准时间、监管人员和监督电话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全镇村民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对虽未建新但有碍美观、影响安全、废弃不用的杂房、露天厕所、空心房及残垣断壁一律拆除。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建房以及不符合用地规划区域建房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对未批先建、不按图建房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3、落实绿化升级。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美化绿化景观,特别是抓好公路沿线、水系沿岸、集中建房区周边以及农户房前屋后的绿化景观带建设,全面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4、落实基础改善。进一步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农村规范建房连片区域基础建设。农村规范建房连片区域主干道和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自来水供给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村规范建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山镇规划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黄建明任主任,李铭涛(常务)、李贻文、李国祥任副主任。成立农村规范建房领导小组,由镇长李铭涛任组长,白海炎、李贻文、李国祥(常务)任副组长,党政办、农技站、林业站、水管站、财政所、村建站、国土所、工班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洋任办公室主任。农村规范建房领导小组接受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并在指挥部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村场相应成立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村民建房初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落实。

2、大力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张贴标语、广播宣传、发送短信、召开会议、入户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惠民利民政策,大力宣传“适当集中建房、免费提供图样,政府上门服务、建好给予奖励”的政策要求,让群众知晓规范建房、参与规范建房。

3、加大资金投入。镇财政每年整合安排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对农村规范建房示范村场以及主动开展农村集中规范建房村场将通过以奖代投形式给予不同力度的支持帮扶。

4、严格督查考评。镇农村规范建房领导小组对各村场特别是农村规范示范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严厉批评,涉嫌渎职失职、违纪违规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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