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13-1140889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03-18
  • 公开日期:2013-03-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环保工作制度
来源:东山镇   2013-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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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环保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县政府提出的2013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东山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环保工作制度。

一、镇党委、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月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签订好镇与各村场、居委会2013年环保工作责任状。

三、调整完善好各村场、居委会的保洁员的聘用上岗,建立健全环保日常保洁制度。

四、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全年向上级送环保信息2条以上。

五、加强环保工作的前期管理,企业和畜禽养殖场等新建项目,严格实行“三同时”的工作要求。

六、依法加强对企业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使其保持达标排放。

七、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镇容镇貌。建立健全长效保洁制度。

八、配合做好河道等地表水质监测工作,做到辖区内的地表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九、完成“创省卫,创生态村”的各项目标任务。

十、调解处理因环保污染而引起的群体性文件,化解矛盾,不出现群体上访。

十一、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

十二、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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