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4-2188328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19
- 公开日期:2024-03-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政办发〔2024〕12号
鲇鱼须镇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止返贫
常态化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精准帮扶,以及风险消除等工作,全面提升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
(一)做好培训与宣传工作。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培训,提升基层、行业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学会操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拓展自主申报途径方式,让群众遇到困难时,知道自主申报,找谁帮忙。
(二)建立健全排查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集中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机制。镇级组织集中排查每年不少于2次;镇村组织开展日常排查,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农户做到排查全覆盖,掌握重点农户家庭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农户风险困难,第一时间组织民政等部门入户核查,按程序处置。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共享数据比对,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
(三)及时准确纳入监测对象。及时对农户申报、干部排查(含网格反馈)、数据比对等反映的各类风险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核实,对疑似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逐户开展精准画像,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劳动力情况、收入情况、家庭支出情况、家庭承受力情况画清,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对因灾因疫因病等突发严重困难户,要实施“绿色通道”,确保监测对象及早得到帮扶。严防出现死角盲区,严禁搞“体外循环”。
二、迅速精准制定帮扶计划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有效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以确保帮扶的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监测对象识别纳入后10天内,根据纳入监测的风险原因,由村支两委、网格员、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共同商议,按照“五帮”思路,从县级帮扶措施库中选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形成帮扶计划。把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帮扶作为重点,引导树立“多干多奖、少干少奖、不干不奖”导向,进一步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切实提升“志富双赢”能力。
(一)开发式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力、有发展意愿的监测户必须落实至少1项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发展庭院、林下经济、小额信贷、消费帮扶等方式实施产业帮扶,同时落实公益岗位、帮扶车间、劳务协作等就业帮扶举措,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二)保障式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整户无劳动能力监测户,按标准精准落实兜底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综合保障措施,对整户生活自理困难的监测户实行托管托养,确保农户基本生活有保障。
(三)政策式帮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有保障,根据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及时落实教育助学、医疗救助、先诊疗后付费、雨露计划、一次性交通补贴等到户性、惠农性、补贴性政策,确保监测对象应该享受的帮扶政策全面落实。对饮水、住房等方面存在单一风险的监测户,针对性落实政策帮扶,并及时组织消除风险。
(四)关怀式帮扶。对因病、因学等支出较大、收入偏低的监测户,在分层分类实施综合性帮扶措施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政策标准有限、自身发展有限的前提下,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社会帮扶等关怀式帮扶举措,让监测户在自身生活压力大的情况下,切实感受来自社会的关怀与帮助,重拾生活信心。
(五)改善式帮扶。要结合乡村建设行动、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推进,及时帮助监测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户厕改造是农户纳入监测后,首先要落实的一项改善式帮扶措施。
三、强化帮扶措施落实的跟踪管理
(一)帮扶干部对接。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后3天内要明确结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干部7天以内开展入户走访,并参与帮扶计划的制定,对照帮扶计划跟踪、对接相关帮扶措施的落实。同时,结对帮扶干部要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完善帮扶计划。
(二)职能部门跟进。乡镇(街道)将监测户的帮扶措施进行分类整理,对需要行业部门落实的,由乡镇协调落实;无法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汇总,呈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交办函的形式交由相关行业部门跟进落实。
(三)党政主职遍访。每年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或镇长(主任)对辖区内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一次遍访,逐户上门核查、督促帮扶措施的落实。对特别困难的监测对象,积极调度政策、资源,强化针对性帮扶。
(四)帮扶效果评估。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帮扶效果评估工作,重点评估已制定的帮扶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有效、致贫返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重点对纳入2年以上未消除风险、不是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帮扶情况进行分析,将达到风险消除标准而不作风险消除的情况纳入考核。及时调整、优化帮扶效果不明显,或因变化因素导致难以落实的措施。帮扶效果评估结果较好,评估认定监测对象已稳定消除风险的,依程序启动风险消除。
四、有序开展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监测对象的风险消除严格按村(居)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居)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公告“五步法”程序认定标注风险消除。具体做到五个必须:
(一)提出名单必须研判。村级提出拟风险消除的名单,必须通过季度评估会等方式进行集体研判。
(二)入户核实必须专人。入户核实原则上由监测户识别时的核查员负责,乡镇联村干部、乡镇乡村振兴办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参加,确保监测户纳入时的主要风险彻底消除。
(三)资料上报必须齐全。上报到县级审定的资料,必须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帮扶情况和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公示资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信息采集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表、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帮扶手册等。
(四)县级审定必须调查。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对拟进行风险消除的监测户、以及帮扶措施落实的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电话调查,了解帮扶和风险消除的实际情况。对电话了解后,仍然存在疑虑的,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对监测户风险消除无异议后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五)消除风险必须签字。在风险消除的相关程序中,农户必须签字认可,镇乡村的相关责任人必须签字担责,严防数据消除、虚假消除。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突出位置,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级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帮扶政策措施,切实运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县级将加强对本区域的监督指导,强化要素供给和保障;乡村两级落实全过程管理工作责任,按规定做好具体工作。建立“县级领导联乡镇、乡镇负责人联村、村干部联片”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联点工作机制,各级联点领导每年到点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倾斜支持政策,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优先保障到人到户的项目资金需求。县级财政要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监测预警工作专项经费,乡镇监测预警所需工作经费一并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确保监测预警工作经费保障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发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带动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乡村振兴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县乡村振兴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明确整改时限,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导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出现重大负面影响的,按程序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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