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2-1965411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14
- 公开日期:2022-06-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发〔2022〕12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行业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鲇鱼须镇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2021年度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抓好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为主线,一体推进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问题和各级考核、督查、排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深入排查、以上率下、全面整改;坚持严实导向,较真碰硬、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彻底整改:坚持目标导向,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突出问题整改在7月20日前取得实效,以实干实绩向党中央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结合我镇自查发现问题,共梳理出12类具体问题,并明确具体整改措施。
1.关于“党组(党委)重视不够,思想滑坡比较明显”的问题。有的单位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束之高阁,今年还未正式召开过一次乡村振兴会议。有的单位没有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乡村振兴工作队伍严重不足、没有工作经费保障。
整改措施:一是所有党政负责人,在集中整改期间,必须每周至少1次下到办点村指导工作开展、督办解决具体问题。二是镇党委一周一调度,收集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逐一清零。三是必须保障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队伍专职专责,并落实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四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同个人评先、单位评优直接挂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党政办、乡村振兴办、党建办)
2.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不少新到岗干部缺乏“三农”工作经验,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业务不熟悉、政策掌握不全面、情况了解不深入,存在想干不会干的问题。有的新驻村干部进入角色较慢,普遍存在“走读式”驻村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新到岗干部,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落实“全员、精准、有效”要求,抓好分级分类培训、镇党委兜底培训,补齐乡村干部能力素质短板。二是出台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述职制度。对村(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四是坚持从严整治作风。由镇纪委牵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有效衔接问题“清单式”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驻村干部:一是落实持续选派要求,健全“派、训、管、用”四位一体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备案管理。二是加强日常考勤、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严格落实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党建办、纪检办)
3.关于“政策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中央、省、市相关衔接政策出台后,有的行业部门将政策“锁在屉子里”,没有开展入户宣传或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政策知晓率不高,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各行业单位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对未如期完成计划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持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过渡期帮扶政策,对须调整优化的政策要及时调整优化,加大帮扶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延续性和有效性。三是建立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评价机制,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纳入行业部门责任制考核。(责任单位:行业部门单位)
4.关于“医疗保障政策还需持续巩固”的问题。2022年起,医疗保障由原来的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免、财政兜底六重保障政策,回归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脱贫人口医保报销实际比例从过去的80%左右下降15-20个百分点,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升高,按照现行帮扶措施应对风险压力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相关政策执行。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及时按规定进行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二是抓好“再救助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对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按照综合报销比例不低于80%进行“一站式”结算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可报销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确保不出现监测对象因病返贫致贫现象。三是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建立常态化征缴体系。完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全面掌握参保情况,并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众全部参保。四是继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稳妥将脱贫攻坚期间开展的扶贫特惠保、财政兜底等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的资金平移并入医疗救助基金,解决监测户缺乏医保特惠政策造成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问题。五是加大医疗政策进村入户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六是简化报销程序。继续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通道,减少报销程序,让困难群众少跑腿、多受益。(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
5.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各级检查反馈,我县防返贫监测标准把握不精准,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情况关注不够;部分自行负担医疗费用较高的监测户,因不熟悉政策,没有享受提高报销比例的医保待遇;有的监测对象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认定风险消除;有的存在房屋严重漏水、墙体开裂问题。但未及时采取帮扶措施。这些问题反映有的单位政策理解不透彻,尺度把握不精准,帮扶措施简单化。
整改措施:一是抓紧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以“11类群体”为重点,对照“5个必须纳入”,全面排查“应纳未纳、体外循环”问题;以帮扶措施及时到位、全面有效为衡量,全面排查“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不落实”问题;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为标准,全面排查“风险消除不稳定”问题;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产业就业为重点,全面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以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为目标,全面排查“数据信息不全不准和录入不及时”问题。“五种情形”必须纳入监测对象,即①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2021年以来家庭成员有大病、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整户低保户;②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家庭唯一住房被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③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防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2022年为6900元),家庭成员有大病、重残,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户;④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防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且家中有3个及以上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农户;⑤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家庭,“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除以上五种情形以外,对其他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监测对象纳入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二是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逐户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社区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做到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对比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制定帮扶计划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三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工作,拟新增为低保对象或危房改造对象的,凡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均同时识别为监测对象。四是严格风险消除,在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对已消除风险的农户要再走访、再排查、再核实,重点核实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进行回退;对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逐一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行业部门单位)
6.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脱贫群众增收监测预警。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社区干部和结对联系人等力量,每季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增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是否有增收渠道、就业稳不稳、收入水平等情况。二是突出稳定就业和产业帮扶两个关键。深入实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稳定脱贫户,给予产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提升脱贫质量;对重点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行结对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有1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享受就业帮扶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三是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将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通过资产折股量化获得入股分红、生产托管获得固定收入、订单农业保底回收农户产品、参加务工获得工资报酬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益,调动脱贫群众积极性。四是组织脱贫群众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的同时,确保不出现金融风险。五是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针对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脱贫户,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我县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00元的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6000元以上。(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商行)
7.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有的村产业基础薄弱,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如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有43个,占全县21%,基本依靠村部、土地、鱼塘、老学校、门面出租和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相对单一。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脱贫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不足,仅靠简单分红参与其中,产业联农带农效应不强,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整改措施:一是补短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向重点村、示范村、脱贫巩固村、经济薄弱村倾斜,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农民增收。二是抓龙头,持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组织开展产业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对目前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产业期扶协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帮扶主体兑现帮扶协议承诺,确保脱贫人口收益不受损。支持各村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发展“一特两辅”主导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扶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省级重点产业资金要向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帮扶主体与脱贫户、监测户组建产业发展联合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同时,将龙头企业实施项目财政资金的50%作为企业基地所在村的村集体股本金,带动村集体发展产业。三是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消薄清零”行动。着力打造村集体统筹发动、合作社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三种模式”。支持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按规定优先承建单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不低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并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优保障,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明确要求“2022 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不低于55%,后续每年增加5%”。(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8.关于“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零工占比较高,收入不够稳定,就业务工时间6个月以上的人数同比下降,部分帮扶车间、公益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数量下降。
整改措施:重点围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率和务工信息准确率“两率”,一是加大对失业脱贫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力度。通过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数据比对、每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结对帮扶等方式,及时预警。二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湘就业”信息支持、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落实就业培训、劳务协作等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县外务工对象年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三是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就近就业岗位,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四是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稳定光伏公益岗位数量和帮扶力度(今年设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82个),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与2021年相比稳中有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9.关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不够深入”的问题。总体上讲,集中安置点不同程度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产业就业不稳固、社会管理跟不上、群众办事“两头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问题排查,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逐一排查属地管理原则是否真正落实,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安置点管理组织是否健全,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搬迁户办事是否存在“两头跑”问题。二是加大“两业”帮扶力度,对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要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落实好搬迁户后续产业帮扶政策。三是完善配套设置,进一步配齐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管道、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四是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举措,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行业部门单位)
10.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村场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丢弃堆放,厨余污水乱流。个别群众在结婚彩礼方面存在攀比现象。目前,乡村普遍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群众参与度也比较低。
整改措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方面:一是认真落实《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湖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及拟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确保我镇今年的农村户厕改(新)建任务如期完成。二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对全区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步将处理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强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三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整治垃圾乱扔、生活污水乱排、禽畜粪便乱拉问题,促使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整改方面: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等各类实践活动。二是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良好风气。从严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三是完善乡村治理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典型引领,推广“一三六”乡村治理模式,即完善一个制度(居民公约),建好“三支队伍”(“两委”班子队伍、集体经济队伍、群众自治队伍),创建“六无村居”(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无逾期贷款),实现“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运用清单制管权管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运用积分制落实好居民公约,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筹工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人居环境整治办、宣传办、综治办、治陋办)
11.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如个别项目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全县统一的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产管理模版,印发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各村(社区)规范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担起监管责任,将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分类管护压实行业部门管护责任。重点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强化公益性资产有效管护,指导农户管好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要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过渡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一并纳入管理体系。四是建立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与衔接资金分配挂钩,对于使用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村(社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或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视情节扣减分配资金。(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办、行业部门单位)
12.关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滞后的乡镇整改情况挂牌督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镇乡村振兴办对各村(社区)防返贫集中排查工作组织验收,并根据情况列出整改清单。二是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督办,并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省、市检查过程中被通报,且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后果的,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三是指导挂牌督办村(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把握精准、帮扶及时。
三、实施步骤
整改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部署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对照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我区自查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2.集中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结合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等工作,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动态清零,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镇集中整改报告于7月1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3.巩固提升阶段(7月下旬至12月底前)。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的问题,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村、社区整改落实情况随机开展暗访、核查,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保障
1.压实整改责任。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决扛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担负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办所负责人抓好本行业本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各村、社区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有关问题,按照各自职责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滞后的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2.统筹协调推进。坚持系统谋划,面上问题统一部署、-体推进;点上问题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问题整改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问题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全面彻底查摆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3.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整改重点,紧盯关键环节,强化跟踪问效,将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表层显性问题与深层隐性问题结合起来系统部署,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精准发力;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中央、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鲇鱼须镇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实施清单
附件:
鲇鱼须镇关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实施清单
序号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关于“党委重视不够,思想滑坡比较明显”的问题 |
1.所有党政负责人,在集中整改期间,必须每周至少1次下到办点村指导工作开展、督办解决具体问题。 |
张佳奇 |
镇党委政府 |
镇党政负责人 |
2.镇党委一周一调度,收集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逐一清零。 |
张佳奇 |
镇党委政府 |
镇党政负责人 |
||
3.必须保障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队伍专职专责,并落实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
张佳奇 |
镇党委政府 各村(社区) |
张佳奇、毛振华、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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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同个人评先、单位评优直接挂钩。 |
刘泽宇 朱思杰 张 伟 |
镇党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
吴世雄、蒋 琦、 赵志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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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
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落实“全员、精准、有效”要求,抓好分级分类培训、镇党委兜底培训,补齐乡村干部能力素质短板。 |
朱思杰 张 伟 |
镇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
蒋 琦、刘旭鑫 |
2.出台村(社区)总支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 |
朱思杰 |
乡村振兴办、 各村(社区) |
赵志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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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述职制度。对村(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 |
刘泽宇 张 伟 |
镇党建办 |
蒋 琦 |
||
4.坚持从严整治作风。由镇纪委牵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有效衔接问题“清单式”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黄建军 |
镇纪委 |
丰亚平、戴 维 |
||
针对驻村干部:1.落实持续选派要求,健全“派、训、管、用”四位一体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备案管理。2.加强日常考勤、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严格落实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的工作要求。 |
张 伟 |
镇党建办 |
蒋 琦 |
||
3 |
关于“政策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 |
1.各行业单位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对未如期完成计划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2.持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过渡期帮扶政策,对须调整优化的政策要及时调整优化,加大帮扶政策宜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延续性和有效性。3.建立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评价机制,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纳入行业部门责任制考核。 |
各行业分管 负责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民政办、鲇鱼须中心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鲇市中学、农商行、邮政银行 |
刘立国、刘儒洪 邹正军、陈建国 罗先汉、严利军 柳云海、朱友琳 罗学文、汪 娟 |
4 |
关于“医疗保障政策还需持续巩固”的问题。 |
1.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相关政策执行。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及时按规定进行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 2.抓好“再救助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对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按照综合报销比例不低于80%进行“一站式”结算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未报销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确保不出现监测对象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3.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建立常态化征缴体系。完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全面掌握参保情况,并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众全部参保。 4.继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稳妥将脱贫攻坚期间开展的扶贫特惠保、财政兜底等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的资金平移并入医疗救助基金,解决监测户缺乏医保特惠政策造成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问题。 5.加大医疗政策进村入户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6.简化报销程序。维继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通道,减少报销程序,让困难群众少跑腿、多受益。 |
朱思杰 黄建军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民政办 |
刘儒洪 陈建国 |
5 |
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
1.抓紧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 2.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和帮扶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逐户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做到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对比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制定帮扶计划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3.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工作,拟新增为低保对象或危房改造对象的,凡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均同时识别为监测对象。 4.严格风险消除,在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对已消险风险的农户要再走访、再排查、再核实,重点核实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险不稳定的进行回退;对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逐一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
刘泽宇 朱思杰 黄建军 竺传红 刘 亚 |
各村(社区)、 各行业部门单位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监测户结对联系帮扶干部、 陈建国、毛晓辉 邹正军、刘儒洪 柳云海、赵志艺 |
6 |
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
1.加强脱贫群众增收监测预警。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等力量,每季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增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是否有增收渠道、就业稳不稳、收入水平等情况。 |
朱思杰 成 诚 |
各村(社区)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驻村工作队干部、各结对联系帮扶干部 |
2.突出稳定就业和产业帮扶两个关键。深入实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稳定脱贫户,给予产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提升脱贫质量:对重点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行结对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有1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享受就业帮扶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 3.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将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通过资产折股量化获得入股分红、生产托管获得固定收入、订单农业保底回收农户产品、参加务工获得工资报酬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益,调动脱贫群众积极性。 |
朱思杰 成 诚 |
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立国、刘儒洪 |
||
6 |
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
4.组织脱贫群众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的同时,确保不出现金融风险。 |
张 伟 |
各村(社区)、 农商行、 邮政银行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友琳、汪 娟 罗学文 |
5.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针对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脱贫户,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00元的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6000元以上。 |
黄建军 |
各村(社区)、 民政办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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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 |
1.补短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向重点村、示范村、脱贫巩固村、经济薄弱村倾斜,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农民增收。 2.抓龙头,持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组织开展产业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对目前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产业期扶协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帮扶主体兑现帮扶协议承诺,确保脱贫人口收益不受损。支持各村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发展“一特两辅”主导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扶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省级重点产业资金要向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帮扶主体与脱贫户、监测户组建产业发展联合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同时,将龙头企业实施项目财政资金的50%作为企业基地所在村的村集体股本金,带动村集体发展产业。 |
朱思杰 成 诚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办 |
刘立国 赵志艺 |
7 |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 |
3.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消薄清零”行动。着力打造村集体统筹发动、合作社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三种模式”。支持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按规定优先承建单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不低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并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
刘泽宇 张 伟 |
各村(社区)、 镇党建办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蒋 琦 |
4.优保障,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明确要求“2022 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不低于55%,后续每年增加5%”。 |
毛振华 |
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周承志 刘立国 |
||
8 |
关于“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的问题。 |
重点围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率和务工信息准确率“两率”: 1.加大对失业脱贫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力度。通过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数据比对、每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及时预警。 2.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湘就业”信息支持、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落实就业培训、劳务协作等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县外务工对象年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 3.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就近就业岗位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4.保持各行业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鼓励各村利用乡村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光伏公益岗位数量和帮扶力度,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与2021年相比稳中有升。 |
朱思杰 |
各村(社区)、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办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儒洪、刘旭鑫 驻村工作队、 各结对联系帮扶干部 |
9 |
关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不够深入”的问题。 |
1.加强问题排查,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逐一排查属地管理原则是否真正落实,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安置点管理组织是否健全,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搬迁户办事是否存在“两头跑”问题。 2.加大“两业”帮扶力度,对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要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落实好搬迁户后续产业帮扶政策。 3.完善配套设置,进一步配齐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管道、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 4.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举措,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
毛振华 |
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 单位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各行业部门单位 负责人 |
10 10 10 |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方面: 1.认真落实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湖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及即将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确保我镇今年的农村户厕改(新)建任务如期完成。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对全镇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步将处理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按照“应接必接、应收尽收”的要求,将具备条件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接入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整治垃圾乱扔、生活污水乱排、禽畜粪便乱拉问题,促使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
竺传红 竺传红 |
人居环境整治办 人居环境整治办 |
姜志明 姜志明 |
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整改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等各类实践活动。 2.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良好风气,从严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 3.完善乡村治理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典型引领,推广“一三六”乡村治理模式,即完善一个制度(村规民约),建好“三支队伍”(村支“两委”班子队伍、集体经济队伍、群众自治队伍),创建“六无村居”(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无逾期贷款),实现“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运用清单制管权管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运用积分制落实好村规民约。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筹工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
张 伟 张 伟 |
宣传办 宣传办 |
郭 钰 郭 钰 |
||
11 |
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
1.按照全县统一的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产管理模版,印发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各村(社区)规范资金项目使用管理。 |
朱思杰 |
乡村振兴办 |
赵志艺 |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担起监管责任,将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
朱思杰 黄建军 |
各行业部门单位 |
各行业部门单位负责人、丰亚平 |
||
3.完善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分类管护压实行业部门管护责任。重点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强化公益性资产有效管护,指导农户管好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要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过渡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一并纳入管理体系。 4.建立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与衔接资金分配挂钩,对于使用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村(社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或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视情节扣减分配资金。 |
朱思杰 |
各行业部门单位 |
各行业部门单位主管负责人 |
||
12 |
关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滞后的乡镇整改情况挂牌督办”的问题。 |
1.由镇乡村振兴办对各村(社区)防返贫集中排查工作组织验收,并根据情况列出整改清单。2.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督办,并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省、市检查过程中被通报,且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后果的,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3.指导挂牌督办村(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把握精准、帮扶及时。 |
张佳奇 毛振华 |
各村(社区)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
附件:
鲇鱼须镇关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实施清单
序号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关于“党委重视不够,思想滑坡比较明显”的问题 |
1.所有党政负责人,在集中整改期间,必须每周至少1次下到办点村指导工作开展、督办解决具体问题。 |
张佳奇 |
镇党委政府 |
镇党政负责人 |
2.镇党委一周一调度,收集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党委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逐一清零。 |
张佳奇 |
镇党委政府 |
镇党政负责人 |
||
3.必须保障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队伍专职专责,并落实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
张佳奇 |
镇党委政府 各村(社区) |
张佳奇、毛振华、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
||
4.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同个人评先、单位评优直接挂钩。 |
刘泽宇 朱思杰 张 伟 |
镇党政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
吴世雄、蒋 琦、 赵志艺 |
||
2 2 |
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关于“对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落实“全员、精准、有效”要求,抓好分级分类培训、镇党委兜底培训,补齐乡村干部能力素质短板。 |
朱思杰 张 伟 |
镇党建办、乡村振兴办 |
蒋 琦、刘旭鑫 |
2.出台村(社区)总支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 |
朱思杰 |
乡村振兴办、 各村(社区) |
赵志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
||
3.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述职制度。对村(社区)开展换届“回头看”,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予以调整。 |
刘泽宇 张 伟 |
镇党建办 |
蒋 琦 |
||
4.坚持从严整治作风。由镇纪委牵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有效衔接问题“清单式”专项监督和作风整治行动,持续纠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黄建军 |
镇纪委 |
丰亚平、戴 维 |
||
针对驻村干部:1.落实持续选派要求,健全“派、训、管、用”四位一体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备案管理。2.加强日常考勤、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严格落实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的工作要求。 |
张 伟 |
镇党建办 |
蒋 琦 |
||
3 |
关于“政策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 |
1.各行业单位每年年初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对未如期完成计划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2.持续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过渡期帮扶政策,对须调整优化的政策要及时调整优化,加大帮扶政策宜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延续性和有效性。3.建立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评价机制,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并纳入行业部门责任制考核。 |
各行业分管 负责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民政办、鲇鱼须中心卫生院、宋家嘴卫生院、鲇市中学、农商行、邮政银行 |
刘立国、刘儒洪 邹正军、陈建国 罗先汉、严利军 柳云海、朱友琳 罗学文、汪 娟 |
4 |
关于“医疗保障政策还需持续巩固”的问题。 |
1.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相关政策执行。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及时按规定进行住院医疗救助和门诊医疗救助。 2.抓好“再救助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对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按照综合报销比例不低于80%进行“一站式”结算后,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未报销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确保不出现监测对象因病返贫致贫现象。 3.加强部门数据比对,建立常态化征缴体系。完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全面掌握参保情况,并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众全部参保。 4.继续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稳妥将脱贫攻坚期间开展的扶贫特惠保、财政兜底等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的资金平移并入医疗救助基金,解决监测户缺乏医保特惠政策造成自负医疗费用较高的问题。 5.加大医疗政策进村入户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方式,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6.简化报销程序。维继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通道,减少报销程序,让困难群众少跑腿、多受益。 |
朱思杰 黄建军 |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民政办 |
刘儒洪 陈建国 |
5 |
关于“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
1.抓紧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 2.简化识别程序,缩短认定和帮扶时间。从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根据返贫致贫风险类型逐户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措施,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做到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对比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制定帮扶计划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3.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统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识别工作,拟新增为低保对象或危房改造对象的,凡符合防返贫监测条件,均同时识别为监测对象。 4.严格风险消除,在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行动中,对已消险风险的农户要再走访、再排查、再核实,重点核实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险不稳定的进行回退;对又出现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纳入,并逐一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
刘泽宇 朱思杰 黄建军 竺传红 刘 亚 |
各村(社区)、 各行业部门单位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监测户结对联系帮扶干部、 陈建国、毛晓辉 邹正军、刘儒洪 柳云海、赵志艺 |
6 |
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
1.加强脱贫群众增收监测预警。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等力量,每季度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增收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是否有增收渠道、就业稳不稳、收入水平等情况。 |
朱思杰 成 诚 |
各村(社区)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各驻村工作队干部、各结对联系帮扶干部 |
2.突出稳定就业和产业帮扶两个关键。深入实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对稳定脱贫户,给予产业、就业等针对性帮扶,提升脱贫质量:对重点监测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行结对帮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保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有1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享受就业帮扶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 3.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将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链各环节,通过资产折股量化获得入股分红、生产托管获得固定收入、订单农业保底回收农户产品、参加务工获得工资报酬等方式,增强联农带农效益,调动脱贫群众积极性。 |
朱思杰 成 诚 |
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立国、刘儒洪 |
||
6 |
关于“部分脱贫户特别是低收入脱贫户持续增收压力大”的问题。 |
4.组织脱贫群众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应收尽收”,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的同时,确保不出现金融风险。 |
张 伟 |
各村(社区)、 农商行、 邮政银行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友琳、汪 娟 罗学文 |
5.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针对没有劳动力的低收入脱贫户,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600元的标准,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达到6000元以上。 |
黄建军 |
各村(社区)、 民政办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建国 |
||
7 |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 |
1.补短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向重点村、示范村、脱贫巩固村、经济薄弱村倾斜,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步伐,带动农民增收。 2.抓龙头,持续实施“六大强农”行动。组织开展产业帮扶协议履行情况“回头看”,对目前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产业期扶协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帮扶主体兑现帮扶协议承诺,确保脱贫人口收益不受损。支持各村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发展“一特两辅”主导优势产业,着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扶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省级重点产业资金要向扶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帮扶主体与脱贫户、监测户组建产业发展联合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同时,将龙头企业实施项目财政资金的50%作为企业基地所在村的村集体股本金,带动村集体发展产业。 |
朱思杰 成 诚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办 |
刘立国 赵志艺 |
7 |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支撑仍有不足”的问题。 |
3.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消薄清零”行动。着力打造村集体统筹发动、合作社示范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三种模式”。支持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按规定优先承建单个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不低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新农村建设并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
刘泽宇 张 伟 |
各村(社区)、 镇党建办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蒋 琦 |
4.优保障,将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明确要求“2022 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不低于55%,后续每年增加5%”。 |
毛振华 |
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周承志 刘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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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于“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不强”的问题。 |
重点围绕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率和务工信息准确率“两率”: 1.加大对失业脱贫劳动力的监测预警力度。通过防返贫监测帮扶信息平台数据比对、每季度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及时预警。 2.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继续落实“湘就业”信息支持、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落实就业培训、劳务协作等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县外务工对象年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 3.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就近就业岗位积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4.保持各行业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鼓励各村利用乡村建设和以工代赈项目、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稳定光伏公益岗位数量和帮扶力度,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量与2021年相比稳中有升。 |
朱思杰 |
各村(社区)、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办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儒洪、刘旭鑫 驻村工作队、 各结对联系帮扶干部 |
9 |
关于“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不够深入”的问题。 |
1.加强问题排查,以集中安置点为单位,逐一排查属地管理原则是否真正落实,基础设施配套是否完善,住房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安置点管理组织是否健全,教育、卫生、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是否正常,搬迁户办事是否存在“两头跑”问题。 2.加大“两业”帮扶力度,对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要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落实好搬迁户后续产业帮扶政策。 3.完善配套设置,进一步配齐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管道、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 4.优化公共服务,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举措,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
毛振华 |
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 单位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各行业部门单位 负责人 |
10 10 10 |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方面: 1.认真落实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湖南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及即将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确保我镇今年的农村户厕改(新)建任务如期完成。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对全镇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逐步将处理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按照“应接必接、应收尽收”的要求,将具备条件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接入镇污水处理厂。加强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 3.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整治垃圾乱扔、生活污水乱排、禽畜粪便乱拉问题,促使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
竺传红 竺传红 |
人居环境整治办 人居环境整治办 |
姜志明 姜志明 |
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整改方面: 1.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镇、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全覆盖,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等各类实践活动。 2.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良好风气,从严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行为。 3.完善乡村治理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典型引领,推广“一三六”乡村治理模式,即完善一个制度(村规民约),建好“三支队伍”(村支“两委”班子队伍、集体经济队伍、群众自治队伍),创建“六无村居”(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公共安全事故、无诉讼无违法建设、无逾期贷款),实现“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运用清单制管权管事,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运用积分制落实好村规民约。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筹工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
张 伟 张 伟 |
宣传办 宣传办 |
郭 钰 郭 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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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
1.按照全县统一的项目入库、项目实施、资产管理模版,印发资金管理制度,指导各村(社区)规范资金项目使用管理。 |
朱思杰 |
乡村振兴办 |
赵志艺 |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担起监管责任,将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
朱思杰 黄建军 |
各行业部门单位 |
各行业部门单位负责人、丰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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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分类管护压实行业部门管护责任。重点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风险防范。强化公益性资产有效管护,指导农户管好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要优先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过渡期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一并纳入管理体系。 4.建立奖惩分明的资金分配机制,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与衔接资金分配挂钩,对于使用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村(社区),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或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视情节扣减分配资金。 |
朱思杰 |
各行业部门单位 |
各行业部门单位主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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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关于“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工作滞后的乡镇整改情况挂牌督办”的问题。 |
1.由镇乡村振兴办对各村(社区)防返贫集中排查工作组织验收,并根据情况列出整改清单。2.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督办,并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在省、市检查过程中被通报,且造成工作被动或重大后果的,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3.指导挂牌督办村(社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确保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把握精准、帮扶及时。 |
张佳奇 毛振华 |
各村(社区) |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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