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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25
  • 公开日期:2017-07-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17-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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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

现将《鲇鱼须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执行。

 

 

                                 2017年7月25日

 

 

鲇鱼须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华容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推动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大检查为契机,大力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分级分行业领域迅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通过半年的努力,全面建立“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的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横向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纵向覆盖到镇、村、组三级,并与县安委办建立联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一单四制”明确了重大隐患治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责任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和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实现“消除隐患,防控事故”的目标,保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强化组织责任。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把“一单四制”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具体问题。镇成立重大隐患事故治理“一单四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哲君任组长,副镇长徐华任常务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王志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一单四制”工作业务辅导培训。落实镇安委会办公会议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3、细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本单位、本行业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配套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一单四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的“一单四制”实施方案,要在8月5日前交镇安委办。

4、全面排查摸底,精准闭环管理。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大检查,层层动员部署,人人尽职尽责。主要督查重点放在建筑施工、环保砖厂、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宾馆、茶楼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消防安全。对以上领域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关键要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闭环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管理。

5、深入学习宣传,强化信息交流。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重要工作日程和理念学习,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一单四制”要作为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高压“利剑”,对不放心,安全无保障的企业门店,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决不能姑息迁就,心存侥幸,酿成大祸就迟了。同时,我们要依托全省“一单四制”数据库,主动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同步录入12350举报热线系统对接。用信息化手段规范“一单四制”的工作流程,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部署

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实际,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职工积极参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或者制订本单位、本企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标准。

2、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本单位、本企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3、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闭环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绩经验,并固化为制度,要善于发现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以便完善和改进“一单四制”进行中的弊端。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管理。各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的工作总结要在12月5日前交镇安委办汇总备案。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督查督办。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交办的“一单四制”工作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的重大督查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即使不出现安全事故也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排查、报告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相关监管部门也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在“一单四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安全考核和事故调查。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村、社区、企事业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罚。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加重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信息通报。镇安委办将及时通报开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总结相关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建立月报告、季总结通报制度,每个月25日前将各单位“一单四制”工作情况用书面报告镇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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