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7-1140530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02
- 公开日期:2017-03-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于印发《鲇鱼须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通知
鲇办发〔2017〕6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
通 知
各村(场)、社区:
现将《鲇鱼须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印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2017年2月28日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
(共印80份)
鲇鱼须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
- 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年初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年底进行考核。
- 镇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并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区管,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 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镇、村、组“三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安全生产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
- 镇党委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 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奖惩与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 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举办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
-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组织、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务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 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 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 镇党委分管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 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领导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其他负责人,对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抓好相关工作。
- 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等情形的,由镇党委、政府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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