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9-1636352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9-10
- 公开日期:2019-09-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发〔2019〕26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创建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创建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9月10日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20份)
鲇鱼须镇创建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单位
实 施 方 案
根据2019年全县信访工作的总体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工作“三无”示范镇、“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统称“三无”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将信访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在一线和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推进信访工作“三无”单位创建活动,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1、“三无”镇工作目标:无进京非访登记和进京重复越级访、无到省级以上集体访、无极端恶性事件、无逾期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无退回重办信访事项。
2、“三无”村(社区)工作目标:无非正常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非来访接待场所登记、无5人及以上进京赴省到市上县级集访、无极端恶性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鲇鱼须镇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易斌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副组长,镇机关全体干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信访办,负责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创建活动具体事宜,由黄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三无”示范单位的评选标准
(一)必须做到“四有三无”。即有创建活动领导班子,有完整的创建方案,有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有切实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全年无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越级上访、无到省、市、县集访。
(二)创建工作必须做到有牌子、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记录、有薄册、有台帐;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信访和群众工作网络。
(三)必须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值班接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包案、干部下访、首问首办、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深入开展“进村入户、问情联心”等活动,采取走访、约访、专访、回访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全方位、多角度、无缝隙地排查梳理,化解群众心结,理顺各方关系,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充分发挥镇、村调解组织的作用,对涉及财务、土地、邻里、宅基、婚姻、家庭、经济、劳务等纠纷逐人逐件做好调解工作,防止引发越级上访。
(六)对已发现的群体性上访隐患苗头,做到不推、不拖、不回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倾听诉求,分析原因,面对面形成解决方案,及时妥善处理,就地化解矛盾。如矛盾突出,化解难度较大的,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中旬)。制定下发信访工作“三无”创建活动方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支两委成员、部门单位负责人学习《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学习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2月下旬)。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信访工作“三无”创建活动,镇纪委、创建办将对创建活动开展督查、检查。
(三)评审验收(12月底)。镇创建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信访局,通过“查、看、访、听”等迎接县验收组的评审验收、综合评定。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9年上旬)。由镇创建办全面认真总结创建信访“三无”示范单位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三无”示范单位的长效机制,为建设“美丽鲇鱼须镇”的总体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工作要求
1、要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要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和镇、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研判、处置涉访信息和矛盾纠纷,着力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到及时妥善化解信访问题。
2、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建好群众信访情况台帐。 各村、各部门要对近年来群众越级上访情况以及具有上访倾向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群众到各级上访的具体情况进行梳理,对其中至今尚未息诉息访的案件及时上报,建好台帐,落实包案责任。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讲求工作实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全面掌握重点村、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不留死角盲点,尤其对敏感期间可能越级上访的涉法涉诉、土地征用等方面的上访人,要重点排查,做到心中有数。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要逐件按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调处情况等要素登记建档、建立台帐,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要充分发挥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办法,把可能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村组,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3、加强信访工作体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要进一步规范理顺信访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构,进一步整合司法、综治、人民调解等资源,把村支委、村民小组等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体系。各村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排查调处情况,彻底实现群众诉求无障碍,信访秩序有保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迅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落实好稳控措施,防止出现越级上访。
4、明确责任,强化双向问责,严格工作考核。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的责任,严格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实行“五定三包一落实”工作制度。深入推行领导包抓信访案件、亲自接待信访群众制度。
5、强化法制宣传,加强正面引导。结合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坚持依法维权。
6、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违法上访人员的教育、惩处力度。对无理缠访、闹访,不听劝阻故意越级、非正常上访和采取过激行为违法扰乱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组织者、煽动者、操纵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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