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8-1457052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20
  • 公开日期:2018-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镇政府   2018-04-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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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办发〔2018〕18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鲇鱼须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2018年4月20日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8420日印发

                                          (共印50份)


鲇鱼须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

 

为打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华容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华办发〔2018〕4号)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决策和部署,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为抓手,紧紧围绕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核心,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镇食品安全整体形式稳定向好,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全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在较高水平,各类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粮食及粮食制品、肉类及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主要食品安全良好,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镇、村(社区)、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人、财、物保障到位,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监管执法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名列市县前茅。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人民群众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5%以上。

二、组织机构

成立鲇鱼须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易斌同志任顾问,镇长毛映双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向俊英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林森、方志伟、成诚、张道华、徐华、马振军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食药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村建林业环保站、安监办、水管站、卫计所、华容第五中学、鲇市中学、卫生院、鲇鱼须市场管理所及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军、周俊、谢友富、呙理、刘立国、何政、陈建国、蔡梓科、吴庆锋、陈育红、彭泽平、黄旭光、丁波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食药所,黄旭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评、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县食安委统一部署,在县食安委督促协调和指导下,由镇政府主导,镇食监办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周期为2年,创建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8年4月)。印发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出台考核评价标准。

(二)组织实施(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创建责任,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积极性,认真组织实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

(三)考核评价(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我镇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向社会公示,听取意见,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管,公示得到社会认可后,形成自查自评报表,报县食安委申请复查,复查通过后再报请省食安委评价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三大体系,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1、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镇、村(社区)、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镇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纪委书记向俊英同志分管食品安全工作,明确黄旭光、何政、刘立国、李乐专职从事创建日常工作,村(社区)要明确一名协管员(村主任),村民小组要明确一名信息员(组长)。做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确保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验责任落实到位,逐级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清晰划分各部门监管事权,明确监管责任,科学划定监管网格,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

2、检验检测体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自检,依托现有检测力量建设食用农产品市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2个,由镇财政补贴检测费用,加大检测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关。

3、社会共治体系。严格落实食品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责任,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加强食品行业主要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动态管理,促进信息共享。推行诚信管理制度,加大失信企业曝光力度,构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出租者的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的监督作用,组建志愿者队伍,鼓励公众参与,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四个”工程,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体系。加强监管队伍教育培训,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提升技术监督水平。建立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会商、案件协查等联动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执法协作、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辖区内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2、食品安全追溯工程。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记录、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制度和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建立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重点将规模化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规模以上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企业、团体消费单位所涉及的肉类、蔬菜、水产品、水发产品、酒类、乳制品和豆制品等纳入追溯范围,形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完整的信息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

3、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的应对处置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企业职工食堂、工地食堂的监管。

4、产业转型升级工程。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提质改造,规范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逐步引导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生产基地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临时划定区域、指定时段经营。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推动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开展五项行动,构建良好安全秩序。

1、“源头治理”行动。建立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和肉品出厂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检疫不合格禽和肉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城市、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确保全镇食品生产企业持证率达100%,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确保监管覆盖率达100%,严格执行问題食品后处理机制,及时召回和依法处置问题食品。加强食品小作坊和摊贩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综合治理,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

2、“市场规范”行动。推动全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确保合法固定门店的食品经营户持证经营率达100%。落实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机制以及问题食品召回、违法违规强制退市等制度,试行分级分类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

3、“明厨亮灶”行动。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公示率达100% ,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大力开展“明厨亮灶”行动,以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为重点,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阳光厨房建设,将厨房的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公开展现,接受消费者监督,切实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4、“利剑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伪造生产日期、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为重点问题,以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食盐、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采取明察暗访、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手段大力排查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行业隐患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整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等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

5、“示范创建”行动。实行示范引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及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企业(基地)、示范门店创建评选活动,加强督促指导,培育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提升示范创建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创建工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2018年,拟在全镇创建3个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10家示范生产企业(3家种植基地、3家养殖基地、4家生产加工企业)、2个示范学校、1个示范幼儿园、10家示范店,以此来推进全镇食品安全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更加放心、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明标准,突出实效。严格创建目标管理,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在认真抓好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镇标准落实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做法,高标准推进,创造出符合本镇实际有特色的经验做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坚决抑制各种形式主义和“面子工程”,杜绝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示范创建过程成为群众“获得感”与日俱增的过程。

(二)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把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提升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作为创建工作重点,落实基层“四有两责”、解决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装备、车辆、经费等问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镇监管实情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以重点领域的突破来带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聚心合力,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必须齐抓共管,共治共建,食安办要领好头,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把好各条防线,食安办要统筹协调,抓好督导落实。要特别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打通群众参与和沟通渠道,形成全镇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讲评考核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在创建过程中对取得显著业绩的部门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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