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3-2081195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17
- 公开日期:2023-04-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政办发〔2023〕25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2023年污染防治
攻坚战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镇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明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现将《鲇鱼须镇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鲇鱼须镇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
工 作 方 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生环委办《2022年岳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岳生环委发〔2022〕5号)、《华容县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月考核,具体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约谈”的考核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对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17号)和《关于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调度工作的通知》(岳生环委发〔2022〕7号)《华容县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人民认可、客观公正,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实效,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考核对象
(一)办公室及部门单位:纪检办、环保办、人居环境指挥所、信访办、安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
(二)村、社区:程家岭、松树、旗杆、湘北、时兴、普贤、太平、高山、蔡田、麦地、白合、宋市、业谟、鲇鱼须社区、宋家嘴社区。
三、考核内容
对标华容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相关工作内容,结合“蓝天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洞庭清波”“夏季攻势”等工作的日常督查情况一并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实行按月考核加扣分制,部门单位、村(社区)分别进行考核排名。其中表彰、奖励情况年终一次性加分,月考核不加分。
(一)对接。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考核对接,于每月6日前将各单位对接情况报镇环保办。
(二)汇总。每月7日前,镇环保办将对接情况汇总后报书记、镇长。
(三)通报。县最终结果出来后,镇环保办将结果报书记、镇长,由环保办通报各部门单位扣分情况。
(四)整改。各部门单位根据扣分情况拿出整改措施,由具体责任人督促相应村(社区)做好整改,完善资料台账,及时销号。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单位、村社区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约谈制”。党委、政府根据县生环委当月考核结果,对考核时影响镇级排名的相应单位由党委书记、镇长约谈相应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年累计二次影响镇排名的取消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况移交镇纪委进行问责处理。
(三)每月被约谈村(社区)、部门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视其对影响我镇排名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月考核从2023年3月份开始,按本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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