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3-2048095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06
- 公开日期:2023-03-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办发〔2023〕8 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关于《鲇鱼须镇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鲇鱼须镇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基层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作用,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工作服务保障鲇鱼须镇高质量发展,打造基层群众自治新品牌,根据《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推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建设人 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和习近平总 书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的要 求,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根本点,防范化解社 会矛盾风险为切入点,深化“136”工程为着力点,形成人人当“群英”、人人尽责任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让“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我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生动实践。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和运用“群英断是非”群众自治工作法,深化党 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基层党组织主导、基层群众自我服务管 理的矛盾纠纷调处新平台,打造“三生融合”高品质鲇鱼须建设的多元解纷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推动实现民事“民定、民办、民管、民评、民享”,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坚决避免矛盾升级、风险外溢,确保非正常上访、 民事与行政诉讼案件数全面下降,“无诉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争创公众安全感测评、平安建设年度考评省、市、县先进,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
发挥人人当“群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营造人 人愿当“群英”、人人争当“群英”、人人能当“群英”的工作 氛围,坚持“网格点题、党员牵头、群众参与、支部挂帅、群 英发力、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推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可持续。
(一)网格点题:提交事项。村(社区)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群团工作者等将在网格中发现、收集而又不能自主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可能导致“民转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引起诉讼的问题,影响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和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部署推进的问题,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提交到村(社区),提出“群英断是非”事项。
(二)党员牵头:认领任务。村(社区)党组织在属地党员队伍中公布问题基本情况、征召牵头负责人,根据地缘人缘亲缘优势,可在主动申请的党员中确定一人牵头协调,也可根据相关事项的特殊性,在未申请的党员中明确一人牵头负责。牵头党员应立即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三)群众参与:选配群英。把群众放在同一等高线上,不给“群英”设门槛、不给“群英”定人选、不给“群英”定人数,关键看对当事人的话语权、对当事人的影响力。每次依据不同问题、不同当事人的需要,由个案牵头党员在群众中选配数名参与协调的“群英”,形成“群英”建议名单报村(社区) 党组织。遇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邀请相关行业专业调解组织人员担任“群英”。
(四)支部挂帅:引领方向。村(社区)党组织对牵头党员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研判,确定“群英”最终名单, 明确依法依政策处理问题的大方向、总要求;牵头党员与“群英”前期进行充分沟通、统一意见,把握问题协调协商的基本遵循。
(五)群英发力:达成共识。“群英”分别上门开展事前 调查、摸清情况、初步沟通后,在当事人认可的时间、地点, 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协商会或评判会、民主决策会等,摆事 实、讲道理、明政策,既明辨是非对错又不拘于是非对错,推 动讲理解、讲感情、讲包容、讲风格、讲来日,彻底化解矛盾、达成共识。
(六)部门联动:厉行法治。涉及到相关法律、专业问题, 由邀请的相关部门“群英”解读解答。对不服“群英”调解或采取过激行为的当事人,由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上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鲇鱼须镇推行“群英断是非”工 作法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佳奇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刘泽宇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镇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机关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平安建设办,刘泽宇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制订实施方案,推动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落实。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工作专班实时研究、调度。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指挥调度,严格督查督办,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跟踪、有成效。
(二)领会自治内涵。坚持党的领导是前提,始终把党的 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精髓,始 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方向对、步子稳、成本低、效果好是总体要求,坚决防止群众自治行政化、官僚化、工资化倾向,防止口号式的假创新、应付式的形式主义。 坚持“五治融合”是基本路径,推动“群英断是非”与“136”工程、综治中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网格化管理一体化运行。
(三)把握时间节点。 2023年3月上旬,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具体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选优配强“群英”队伍,建好“群英谱”;3月中下旬,集中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并提交“断是非”事项;4月全力推进,解决一批典型案例;5月建立健全运行机制;6月选树优秀典型,进行阶段性总结讲评;7月进一步优化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
(四)注重宣传推介。各村(社区)要提炼总结“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经验,积极报送推介,形成具有鲇鱼须特色的“群英断是非”基层社会治理新亮点,为“群英断是非”工作法走出湖南、推向全国做出应有贡献。
(五)强化督导问效。镇纪委、平安建设办要将“群英断是非” 工作法推进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严厉批评、严肃问责。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村明确一名具体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于3月10日前报送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格考核奖惩。开展“群英断是非”优秀村(社区)、优秀人物评比活动,评选优胜村(社区)3个、优秀“群英”20 人,并进行表彰奖励。要做好结合文章,把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数和万人起诉率、进京赴省越级访情况、到县以上集体访以及“六无”村(社区)有关数据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依据,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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