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3-2048063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06
- 公开日期:2023-02-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办发〔2023〕1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关于清廉华容建设工作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关于清廉华容建设工作考核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鲇鱼须镇关于清廉华容建设工作考核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清廉村(社区)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夯实清廉华容建设基层基础,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意见》、《2022年度清廉湖南建设考核方案》、岳阳市委《推进清廉岳阳建设2022-2026年工作规划》、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清廉岳阳建设考核方案》、县委《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通知》及县纪委监委《关于2022年度清廉华容建设考核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鲇鱼须镇工作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考核对象
镇15个村(社区)、站所。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重点
清廉村(社区)建设实行量化考核:重点围绕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华容建设,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从严约束干部为政清廉,积极开展各领域清廉单元建设,不断健全监督体系保障清廉华容建设,着力形成共建共创清廉华容的良好态势。从6个指标开展考核(详见附表《鲇鱼须镇清廉村(社区)建设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另附加分项(最高5分),总分低于80分或发生负面清单事项的村(社区),年底千分制考核直接一票否决。
(二)考核指标
1.镇党委领导评价(10分)。由镇党委对各村(社区)年度政治生态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2.民意测评(10分)。参照市、县开展民意满意度调查评分。
(三)激励指标
1.清廉建设相关工作获得省、市、县级领导作出批示肯定的,按批示肯定层级,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
2.报送至镇纪委的清廉建设综合信息,被省、市、县级刊物选用的,每项分别加2分、1分、0.5分。
3.清廉建设工作经验被省、市、县级有关部门及新闻主流媒体推介的,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
4.作为清廉建设现场点接受省、市、县检查,得到上级领导肯定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
5.在我县清廉华容建设考核中获得加分,对应项目按照所加分值的两倍加分。
(四)负面清单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力,被中央、省、市、县层级约谈通报的。
2.村(社区)发生规模性集体访、个人极端恶性上访事件或网上负面舆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3.村(社区)班子成员被党纪或者政纪立案的。
4.未按规定开展村(社区)财务收支审计、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
5.对省委、市委、县委巡察指出具体问题没有按照要求整改完成,被市、县层级领导约谈、通报问责的。
6.发生其他不宜认定为清廉村(社区)情形的。
村(社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清廉建设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列为三类村。
三、考核方法
采用村级自评、镇级复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一年一测评,一次发布,跟踪管理。
(一)村级自评:各村(社区)按照《评分细则》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和自评打分,认真做好清廉村居建设年度工作总结,并将相关特色亮点工作单独形成书面材料附后,作为特色赋分依据(不附视为无特色工作)。
(二)镇级复评:各村(社区)负责收集汇总村级自评分和总结材料。镇纪委通过督查、走访等方式,按照《评分细则》逐项对各村(社区)进行评分,评分需拉开差距和档次,扣分需注明事由。
(三)镇纪委根据当年清廉村(社区)考核分数,对排名倒数三名及存在负面清单事项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作为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挂钩,纳入村(社区)年终清廉建设工作绩效考核中。
附件:鲇鱼须镇2023年清廉华容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鲇鱼须镇2023年清廉华容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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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项目 |
考核事项 |
计分办法 |
重点任务指标(总分80分) (在市、县纪委监委对我镇清廉岳阳建设考核中被扣分的,对应项目按照所扣分值的两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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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华容建设(10分) |
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清廉自觉(7分) |
建立学习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法律法规、清廉湖南建设、清廉岳阳建设、清廉华容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 |
1、没有学习计划的扣0.3分; 2、学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被各级纪委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0.2分; 3、缺少学习项目的酌情扣分。共2分,扣完为止。 |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工作要求。 |
1、没有中央、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台账的扣0.3分; 2、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各级纪委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1分。共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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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建构筑清廉堡垒(3分) |
1、严格执行《清廉支部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2、建立完善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
相关工作被县委组织部或是县委监委、镇党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2分、0.3分、0.5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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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促进公权力廉洁运行(14分) |
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10分) |
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程序规定。 |
1、没有建立“四议两公开”制度的,扣2分; 2、相关工作被市、县层级约谈、通报、问责的扣0.2分、0.3分、0.5分。共5分,扣完为止。 |
对照《中共鲇鱼须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试行)》,全面编制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
市、县、镇日常督查发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被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2分、1分、0.5分。共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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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村务公开(4分) |
须依托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平台,按照“长期备份,随时可查”要求,全面向本单位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
村务公开未按要求落实,被市、县、镇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3分、2分、1分。共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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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约束干部为政清廉(20分) 从严约束干部为政清廉(20分) |
严格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8分) |
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发生一起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都要及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好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以案促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并严格按上级建议书要求抓好整改。 |
1、镇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件通报,未按规定范围传达的,每次扣0.2分; 2、镇纪委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价书,未对照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0.2分; 3、两委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未在宣布处分决定后1个月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每次扣0.2分; 4、班子成员受到撤职以上处分,或其他党员干部受到重处分、社会影响大,未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的,每次扣0.2分。共8分,扣完为止。 |
从严正风肃纪反腐(12分) |
深入开展涉酒涉牌、红包礼金专项治理。 |
工作开展不力,被镇党委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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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 |
班子成员因作风问题被镇纪委查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轻处分、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每人次分别扣1分、2分。共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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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作风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2、坚决查处“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借赌敛财”“放贷牟利”等腐败行为。 |
1、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镇纪委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每起分别扣1分、2分; 2、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问责案件,每起扣3分。共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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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各领域清廉单元建设(23分) 积极开展各领域清廉单元建设(23分) |
严格落实《鲇鱼须镇清廉建设宣传宣讲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 |
1、未设置清廉标语的,或存在“用后即撤”现象的,扣1分; 2、每季度未报送清廉建设相关新闻稿的,扣1分; 3、未利用“村村响”播报清廉建设相关知识及清廉宣传标语覆盖率不高的,扣1分; 4、村委班子成员不了解“1+6”方案及本单位清廉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的,扣1分; 5、党支部没有组织“撰写清廉座右铭”活动的,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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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鲇鱼须镇廉政风险防控子方案》的文件要求。 |
1、没有逐项明确本单位行使的职权,未编制权力清单,且为通过公告栏全面向本单位和社会公开的,扣1分; 2、未对照《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深入开展查找”五类风险”,并“一对一”制定具体防控措施的,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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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鲇鱼须镇清廉项目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 |
1、项目建设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集体决策,没有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到场”,财务审批“三联审”,长效监督“三复核”,以及未落实资料台账“三表一书”的,每一项扣1分; 2、各村(社区)负责人对文件不熟悉的,扣1分; 3、村(社区)存在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的,扣1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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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鲇鱼须镇清廉支部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 |
1、各支部没有开展清廉“七个一”活动的,缺少一次扣0.5分; 2、党支部阵地空置浪费严重、过度奢华的,扣0.2分; 3、“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重大事项、重大财务开支没有定期公开的,扣0.5分; 4、没有配备廉政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廉政书籍,扣0.5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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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鲇鱼须镇清廉财务管理方案》的文件要求。 |
1、村级资产没有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定期清查,实行专人专管的,扣2分; 2、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全过程监督的,特别是重大事项的“三议三公开”,扣2分; 3、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医保费用、惠农补贴没有依规公开的,扣0.5分; 4、村级财务清理审计中发现问题没整改的扣2分。共8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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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清廉建设办法,推进清廉共建、清廉家教家风等建设,提升工作实效。 |
工作开展不力的酌情扣分。共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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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健全监督体系保障清廉建设(10分) |
发挥各内监督作用(3分) |
完善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加大涉纪信访处置力度,确保动态清零。 |
1、综合考虑涉纪信访总量和增量,对增量排前5的分别酌情扣分; 2、对全年发生县级以上重复越级访超过2次的,从第3次起算,每件次扣0.5分; 3、对镇纪委交办督办信访件未按规定办结的每件次扣0.5分; 4、辖区内发生涉纪信访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每件次扣1分; 5、因信访积案化解不力或重复越级访问题突出,被市、县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2分、1分、0.5分。共2分,扣完为止。 |
加大涉纪舆情处置力度。 |
对重大涉纪舆情处置不力被市、县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扣0.2分、0.3分、0.5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共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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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重点开展监督(4分) |
落实县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河(湖)田长制、耕地保护、居民自建房、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等工作落细落实。 |
1、相关工作开展不力被市、县、镇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3分、0.5分、0.8分; 2、被省、市、县级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1.5分、1分。共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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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工作开展不力被市、县、镇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3分、0.5分、0.8分。共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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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内监督效能(3分) |
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强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
1、村(社区)范围内发生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每起扣2分; 2、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被市、县纪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1分、2分。共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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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村(社区)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 |
1、未按规定配备村(社区)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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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形成共建共创清廉华容的良好态势 (3分) |
强化组织领导(3分) |
村支委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清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责任人亲自抓推进,将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党建重要内容,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不少于4次。 |
1、村委会研究清廉建设每年少于4次,包括召开会议时支部书记未听取本单位班子成员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班子成员少1人发言的扣1分,会议少召开一次的扣2分; 2、未向镇党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扣0.5分。共3分,扣完为止。 |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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