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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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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3-03-23
  • 公开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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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岳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23-03-23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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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政办发〔2023〕12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岳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岳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2日

 

 

 

岳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提出十周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全面实现有效衔接工作争先创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多作贡献,确保全省当先进,全国有影响,为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农业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强化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有机结合,深入学、反复学、联系实际学,做到融汇贯通,入心入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指导培训。对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驻村干部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分层分类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举办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培训班,积极开展各县市区外出考察和互相学习交流。依托岳阳职院汨罗市大荆镇农村党员基层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加挂岳阳市乡村振兴学院牌子,对村党组织书记、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电商、庭院经济致富带头人等进行培训,引导全市各级传承和发扬脱贫攻坚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具有建设农业强市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

(三)强化宣传推介。结合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总结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介一批具有岳阳特色的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工作经验,持续讲好岳阳乡村振兴故事。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违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进行问责的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规矩,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 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着眼对象监测识别、分类精准帮扶、风险稳定消除三大环节,构建组织严密、运转高效的防返贫监测帮扶体系,参照2023年省定防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7500元,按季度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或针对性排查,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风险预警、实地排查、收入核算、数据采集等工作,制作政策“明白纸”,推行“一码通”,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精准帮扶,推动县、乡两级建立健全帮扶措施库。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加强到户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对弱劳动力、半劳动力的监测户,探索落实开放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力的监测户,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在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的基础上有序推动监测户的退出工作,确保不发生一例返贫致贫。

(六)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持续提高脱贫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协调医保部门落实参保资助、医疗救助等支持政策,防止因大病重病和医保政策调整出现返贫致贫。协调住建部门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协调水利部门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健全农村供水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协调民政、残联部门健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强化救助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七)统筹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全面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安排有效衔接补助资金专门用于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督促指导各地持续跟踪监测搬迁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强产业培育,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高安置区治理水平。

三、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

(八)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继续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市乡村振兴局出台《岳阳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常态化督查方案》《岳阳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对 11 个县市区每季度一督查、一讲评,实现乡镇全覆盖,每季形成督查通报呈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抄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巡察办和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九)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常态化督查结果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考核中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有效衔接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在督查中反馈好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在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下季度回访时问题整改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进行挂牌管理。

四、不断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十)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加快提高产业增收带动效能,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中央有效衔接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达到60%以上。建立全链条、硬约束的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帮扶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在产业项目中利益分配比例、方式和模式。

(十一)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探索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配合人社部门推进“311”“雨露计划+”等政策落实,强化脱贫群众技能培训,提升技能素质,全面落实“一个确保、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确保完成脱贫人口就业务工规模11.71万人以上的省定任务数,帮扶车间个数及吸纳脱贫人口数量只增不减,公益性岗位个数及吸纳脱贫人口数量只增不减)。

(十二)增强造血功能。坚持开放式帮扶,积极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财政、金融、创业就业、消费帮扶和以工代赈政策作用,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速。

五、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

(十三)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强化“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担当,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岳阳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厕所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完成2023年农村户厕34310个和24座公厕建设任务,坚持动态摸排整改财政支持建设的问题厕所。

(十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压实县级责任,健全党组织引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督促推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入户走访,推广“群英断是非”工作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将“群英断是非”纳入常态化督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考核内容,力争在全省全国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增加富有农耕农趣农味、体现和谐和顺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整治“活人墓”“豪华墓”、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封建迷信等问题。

六、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十五)强化示范带动。持续推进“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重点加强汨罗市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和13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2年建成20个市级和美乡村。市级和美乡村建设坚持优势优先,县级申报、市级优选、市县共建、部门联动、农文旅融合,不断整合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探索培育岳阳特色的乡村振兴经验,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

(十六)强化规划引导。坚持县域统筹,科学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优化村庄规划,让规划指导产业,引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城乡融合,促进乡村集约用地、优化产业布局、减少重复建设,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提高综合效益。

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十七)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抓实省委巡视办《未巡先改提示函》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市纪委监委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十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吃喝“十严禁”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清廉村居、清廉机关、清廉家庭建设,严格执行《岳阳市乡村振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严禁”》,为清廉岳阳建设贡献力量。

(十八)全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内容。出台《岳阳市2023年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方案》,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协作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清廉村居建设考评的重要环节。强化工作督导。采取专项督查与每季度常态化督查相结合,对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在岳阳电视台和岳阳日报推出“清廉村居建设”专栏,定期推介各地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情况。强化典型选树。2023年度在全市评选表彰30个清廉村居建设先进单位,重点推介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八、选优配强乡村振兴队伍

(十九)管好用好乡村振兴队伍。在市委组织部牵头下,严格落实《关于从县级机关选派干部到乡镇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工作实施方案》《岳阳市驻村工作管理“十条”措施》,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和乡村振兴指导员两支队伍。抓好驻村帮扶,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工作,强化后盾单位联村帮扶。加强对乡村振兴指导员的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管理考核等工作。将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九、深度开展对口帮扶

(二十)持续深化对口帮扶保靖县工作。落实对口帮扶任务,强化组织互访调研对接,加大对保靖县的人才支援与交流、财政援助和产业合作等方面的支持,抓好12个县市区对口帮扶保靖县12个乡镇和城陵矶新港区对口帮扶“岳阳·保靖”飞地产业园落实落地。结合省考核方案制定年度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省内对口帮扶协议,并将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季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开展评先评优。

十、积极探索发展庭院经济

(二十一)强化组织引导。组织召开岳阳市发展庭院经济推进会,印发《岳阳市发展庭院经济方案》,争取全国、全省推进发展庭院经济现场会在岳阳市召开。

(二十二)强化队伍建设。市县层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坚持“试点先行、探索方向、强化保障、稳步推进”。选优配强村支两委班子,动员村党员干部带头发展庭院经济,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驻村干部和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当好庭院经济发展“领头羊”。

(二十三)强化政策支持。采取项目倾斜、小额信贷、后盾单位支持等多种方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资金、市场、技术优势,发展以农户为主体的庭院生产经营,通过电商、直播、消费帮扶等多种渠道促进销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不违反上级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庭院经济,运用多种渠道宣传庭院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激发参与热情,持续增加脱贫群众家庭收入。

十一、实现争资争项稳中有增

(二十四)全力争资争项。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全市打好“发展六仗”工作推进大会和全市争资争项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保持“等不起、慢不得”“输不起、躺不得”的状态,精准对接,精准发力,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比去年增长10%以上,占全省比例达到10%以上,圆满完成2023年争资争项目标任务。

十二、突出抓好风险防范化解

(二十五)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年度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防范化解防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地搬迁后扶、自然灾害、社会稳定、信访舆情等7类风险,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点,保持帮扶政策稳定,严格衔接资金监管,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及时处置信访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信息共享机制、会商制度和应对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防范风险的合力,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严格项目资金监管。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导各县市区及时将资金分解到项目。定期调度项目开工率、完工率,督导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进度和支出进度,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水平。进一步梳理项目资产清单,开展常态化督查,聚焦重点项目资产,紧盯关键环节,保障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高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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