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2-1989618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12
- 公开日期:2022-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集体经济组织资金
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鲇鱼须镇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镇成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经管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经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经管办,负责全镇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工作。
二、资金管理
1、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村账镇管工作,按照财政部门制订的会计制度为各村设置帐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集体的资金款项时,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禁止收款不出具或出具不规范的收据,严禁隐瞒截留和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拨来的专项资金,必须在账内建立专户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挪用和平调专项资金,改变资金使用用途。
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资金周转遇到困难,需向单位或个人临时借贷资金时,必须事先经支村两委商议,征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借贷资金必须全额缴入村级资金专户,然后按规定程序使用,禁止先使用后入账。
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每月和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核对银行存款账目和库存现金数额,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经济活动发生开支事项时,经手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上本人姓名及时间。
7、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单据在500元以内由村总支书记一支笔审批,金额500-5000元的支出须经支村两委集体审批,金额超5000元支出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审批。
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开支生活招待费。
9、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年初制订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并按照预算方案进行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禁制订赤字预算,预算方案应当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应当遵循“三议三公”程序,并报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10、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情况应当及时向全体成员公开,年初公布财务预算,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决算、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三、资产资源管理
1、集体资产资源范围。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水利设施、房产、卫生、体育、农业机械等公益设施设备。
2、集中交易的标准。
6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鲇办发2022年31号《鲇鱼须镇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监管打造清廉项目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6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通过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5000元至60万元的资产资源处置项目(包括出租、转让、拍卖等),通过镇“三资”平台进行集中交易。60万元以上的资产资源处置项目,原则上通过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3、集中交易的程序。
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价格及相关条件要求,形成招标方案,并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合法性认证审查。
‚在本单位公开栏和县镇相关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在7天以上。
ƒ组织投标活动,现场确定中标人。
④在村务公开栏和县镇相关网站发布中标结果。
⑤签订书面合同。
4、集体资产的台账管理。资产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组织一次资产清查,在清查结束后对有账无实的各类资产和呆死账,应当注明原因,按照程序进行核销。
5、集体资源的台账管理。对村级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公益设施设备,应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地址、面积、经营状况、租赁情况等,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及时调整更新。
四、责任追究
镇每年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进行重点解剖,对清查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督促进行整改,对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不按程序擅自取自资产资源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谈话提醒,情节较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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