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2-1919172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11
- 公开日期:2022-03-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政办发〔2022〕21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照,组织落实。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经镇禁毒委员会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1.确保管控率。2022年各村(社区)要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率保持在99%以上。
2.确保真实性。实施“管控攻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真管控。
3.确保规范建档。按照《湖南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档案。
4.确保信息准确。在册吸毒人员信息准、情况明、地址详、控管实,认真搞好帮教帮扶,减少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的风险。
二、工作措施
1.制作动态管理表。各村(社区)禁毒专干要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制作尿检动态管理表,标明每个对象的尿检时间,确保及时出具尿检通知告知对象,督促其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进行尿检。
2.实行定期尿检。各村(社区)禁毒专干要对本辖区社戒社康对象在例行尿检前出具尿检通知,通知经本人或监护人签收后纳入档案。
3.开展谈心谈话。对在外地的对象可采用微信、电话等形式进行谈心谈话、保留必要的信息后纳入文字记录。对在本地的对象要进行禁毒宣传和谈心谈话,谈话记录经被谈话人签名并按手印后留档备查。
4.提交督促报告记录和合影。本地范围内尿检的对象要求有本人和民警或禁毒专干的合影照片,并要出示尿检报告单;异地尿检对象要求寄回尿检报告单和合影照片。各村(社区)禁毒专干要将合影照片和尿检报告单归档。
5.维护网络化信息。各村(社区)禁毒专干要在网格化管理系统中维护所有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信息。上传照片、尿检时间、尿检报告和谈心谈话记录等资料。
6.了解辖区毒情和对象。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的毒情了如指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更要找到本辖区责令社戒(社康)对象,及时督促其报到进行尿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控是村(社区)禁毒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职能职责,经常调度社戒(社康)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
2.定期检查。社区戒毒对象的尿检周期从报到之月后算起,第一年是每一个月一次尿检;第二年是每2个月一次尿检;第三年是每三个月一次尿检。社区康复对象的尿检周期从报到之月后算起,第一年是每二个月一次尿检;第二年是每三个月一次尿检;第三年是每半年一次尿检。突击检查不得少于3次。
3.强化保障。各村(社区)要按照县禁毒委、镇禁毒办的禁毒文件要求,配齐专干力量要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支出预算计划中。
4.督查考核。2022年起镇禁毒办针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日常管控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采取与对象通话、核对信息资料的方式检查管控情况,实行每一季度一排名,将计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5.严厉打击。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对象,各村(社区)要安排派出所民警对对象进行警示提醒。对尿检缺失三次以上的对象坚决执行强制戒毒。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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