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0-1737184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12
  • 公开日期:2020-08-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20-08-1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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鲇办发〔2020〕36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

现将《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2日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0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决定对全镇各村(社区)开展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镇成立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佳奇任组长,林森、徐华、黄建军任副组长,竺传红、刘玲、丰亚平、綦东升、周承志、孙贤宏、龚韬、高佳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承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查审计时间

从2020年7月31日开始,2020 年9月30日前完成。清查审计期间不得影响村(社区)财务正常往来。

三、清查审计范围

(一)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村(社区)财务情况;

(二)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

四、清查审计的内容

(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

1、全面清查村居资产、资源。以2011年“三资”清理确认登记的资产资源为依据,对2016年至2019年度资产、资源变动、出售情况进行清理。对现有资产、资源进行盘点,看帐实是否相符;清查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资源。资产、资源出售、出租、发包是否有不收取或收入不入帐等问题。

2、全面清查村(社区)票据。对2016年至2019年度村(社区)领用(含自制)收入票据进行清理。清查是否存在违反管理规定使用票据;收款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领用票据不缴销或缴销不及时,收款不缴财政资金专户,票据不一致等问题。

3、全面清查资金。对村(社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清理。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4、全面清查收入和支出。对2016年至2019年度村级收入和支出及代收代支情况进行清查。清理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隐瞒收入或账外以收抵支等问题。

5、全面清查债权债务。以2011年“三资”清理登记确认的债权,债务为依据,对2016年至2019年度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查是否存在违规核销债权、虚列债务、违规举债、还债不销账等问题。

6、全面清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清查是否存在贪污、挪用、截留补贴资金等问题。

7、全面清查工程项目。对2016年以来村(社区)工程项目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清理。清查是否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程序不到位,挪用项目资金或虚列项目套取等问题。

(二)村居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的内容和程序,重点清查村级资源的发包内容和程序,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现象;

2、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清查上级划拨的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的管理等问题;

3、村(社区)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4、村级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情况;

5、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

6、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7、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等管理情况;

8、宅基地分配以及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

9、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清查审计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镇召开清查审计工作动员会,成立组织,布置安排清查工作。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二)确定清查审计办法。本次清查审计采用调帐审计和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在清查审计工作中,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应当参与监督。

(三)开展清查审计。由乡镇安排落实清查审计工作;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较强的村(社区),封账之前,乡镇应当考虑群众意愿,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清查审计工作中,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参与监督。对村委会及村级组织成员的清查审计工作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2015年6月1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省长令第274号颁布)的规定执行。完成时限:9月20日前。

(四)出具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乡镇或受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要充分听取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清查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在结果报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史遗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应当安排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完成时限:10月15日前。

(五)公开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乡镇负责指导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向村(社区)民代表大会公布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并在村(社区)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现代信息手段,向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公布。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六)及时建档备案。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各乡镇要将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建档永久保存。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六、工作要求

此次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范围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委员会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配合清查审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对在本次清查审计工作中不配合、不作为、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而对清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附:鲇鱼须镇村(社区)清查审计时间安排表

 

 

2020年8月12日

 

 

 

 

 

 

 

 

 

 

 

 

 

 

 

 

时间

审计单位名称

8月20日-8月31日

 

高山村、程家岭村

湘北村、宋市村

松树村

9月1日-9月10日

 

白合村、时兴村

普贤村、旗杆村

蔡田村、麦地村

9月10日-9月20日

 

太平村、业谟村

鲇鱼须社区、宋家嘴社区

鲇鱼须镇村(社区)清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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