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9-1636242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6-03
  • 公开日期:2019-06-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2019年度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19-06-03 10:58
浏览量:1 | | | |

鲇办发〔2019〕42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2019年度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2019年度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予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1日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

鲇鱼须镇2019年度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

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指示精神,确保我镇圆满完成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目标,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大局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的行为,确保完成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目标,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鲇鱼须镇2019年度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易斌任顾问,镇长张佳奇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党委委员田军义为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安监站站长陈金祥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鲇鱼须镇2019年度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的决策、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

三、工作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依法予以收缴并集中销毁;

2、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行为。

四、行动步骤

(一)广泛发动(6月1日至6月26日)。各村要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整治行动。办点干部包村、包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发挥村组、社区安全巡查员、信息员的作用,强化群防群治,要让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家喻户晓,确保整治顺利进行。

(二)全面清查(6月27日至7月14日)。以村为单位,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基层力量,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清查。镇不漏村组和社区,村组、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要全面摸清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登记建档。对清理出的非法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名单及时报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办公室备案。

(三)彻底整治(7月15日至7月31日)。对无证或证照过期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对象,要迅速组织派出所、安监、工商质监和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彻底捣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

(四)巩固提高(8月1日至9月31日)。烟花爆竹是一个暴利行业,巩固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的成果,需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力量加大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的力度,确保打击到位。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职责分工

各村(居委会)是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主体。派出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安监办负责打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掌握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协调,督促各村、各部门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自身工作职责,及时支持、协助各单位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依法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非法经营、储存违法犯罪行为。市场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督查。全镇采取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机制。派出所、安监、交通、工商质监和城管等部门组成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

(二)强化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必须深入村、组、农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储存仓库、烟花爆竹运输必经路段和禁鞭区燃放活动现场。

(三)强化宣传监督。要利用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农村“村村响”广播、下发通告等方式,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严厉处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贵任人员的责任。凡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行动工作突出,在全镇排名前三名的村,镇党委、政府在年终予以专项奖励,并优先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年终考核评先资格,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任务的村,镇党委镇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对非法违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业主,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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