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4-1140427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10
- 公开日期:2014-09-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办发〔2014〕14号
关于印发《开展社区、村公共事务专项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道:
《开展社区、村公共事务专项清理整顿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9月10日
开展社区、村公共事务专项清理整顿的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71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湘组发〔2014〕9号)和华办〔2014〕4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存在的牌子多、台账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进一步推动我镇城乡社区和村级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社区、村公共事务专项清理整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提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自治职能和强化服务功能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求实效,通过开展清理整顿,整体提高全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为提高社区、村建设水平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2、
目标任务:通过清理整顿,全镇90%以上社区、村实现“五个目标”,即机构完善、职能健全、牌子规范、台账统一、检查评比减少。真正通过清理整顿,把我镇城乡社区(村)建设为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社区(村)。
二、
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1、
完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机构。一是抓紧时间对第九届村委会换届工作进行扫尾,对目前还没有完成换届工作的村要重点督促,尽快完成,对换届工作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村要重点整顿,力争在9月底全面完成换届任务。二是现在已经完成换届的居委会、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三是调整充实社区、村下属的委员会设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区、村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2、
明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主要职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村、居委会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要科学界定社区、村职责,切实明晰明确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基本工作职能。对部门延伸到社区、村承担公共事务目录,凡不属于社区、村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工作相近的一律合并。实行委托代办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凡属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村)委会,未经镇委、镇政府审核批准的事项,一律不得下放到社区办理。镇直单位经审批委托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由委托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3、
规范社区、村活动场所管理。统一规范社区、村机构名称标识,社区、村办公用房前只悬挂“社区(村)党支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三块标识牌。各社区、村准入机构的牌子,均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规范设置,并公布联系人和电话;社区、村各类奖牌要集中存放,要切实规范办公用房管理,除保留必要的办公用房外,其余办公用房一律作为服务场所和党员、群众活动场所,增强办公用房的服务功能,坚决杜绝社区、村“机关化”倾向。办公用房功能的具体设置方式和标准,由清理办结合实际作出规定。
4、
清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台账。镇直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向社区、村提出新的创建任务;每个社区、村每年承担的创建任务原则上只有一项;常规性工作取消台账要求,主要看工作资料的积累、民情日记的记载;每个镇选择一个村场或社区开展无公建台账社区试点,鼓励社区拕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综合管理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延伸到社区、村办理的事项,列出台账清单,社区、村按照具体工作要求逐一落实。
5、
减少对社区、村检查评比。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要求,已经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安排对社区、村组织开展考核和检查评比活动。经过批准的,要严格规范考核方式方法。
三、
实施步骤
对部门延伸到社区、村公共事务进行清理整顿的时间为2014年8月下旬至10月底。
1、
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前)。一是深入调研了解情况。由各镇牵头,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目前社区、村所承担的公共事务项目,按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理清哪些是职责要求,哪些是部门委托事项。按照清理登记表(见附件)中的各项要求,逐项填写,报送镇清理小组办公室。二是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根据本次清理范围、内容和标准,组织单位法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清理的内容按照清理登记表(见附件)中的各项要求,逐项填写,报送镇清理小组办公室。三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事项和具体责任。工作方案于9月9日前上报镇清理办。
2、
清理整顿阶段(9月6日—10月10日)。全面清理上级机关和有关方面在镇、街道和社区、村设立的临时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对该整合的进行整合,对没有实际意义的摘牌。镇清理办公室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审核的方式,对各单位报送的公共服务项目,逐项提出审核意见后交换意见,并组织镇、村场、社区的负责人座谈,逐项征求意见。清理整顿工作告一段落后,要进行梳理回顾,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编制的社区、村公共事务目录,经镇民政局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审核、备案。
3、
建章立制阶段(10月中旬)。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部署要求,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社区、村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镇委活动办、镇委组织部、镇民政局将对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进行专门通报。
四、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鲇鱼须镇社区、村公共事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蔡乐勇任组长,姜勇、范爱君、徐华任副组长,组织办、人社站、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计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办),办公室地点设民政办,范爱君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道、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街道、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确定的清理范围,严格组织清理,认真填写有关表格,不得瞒报、漏报,凡未按规定上报的村场、社区公共事务的项目,视为自行废止。
3、
加强考核评价。镇活动办将清理整顿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评估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镇委活动办、清理将组力量重点对村场、社区公共事务项目是否得到彻底清理,对合并的公共事务项目是否衔接到位,保留的事项是否规范流程、责任和监管,是否按照新流程、新规定严格运行,牌子、台账、评比是否减少进行督促检查。
4、
做到统筹兼顾。各村、街道、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清理整顿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掌握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树立先进典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社区、村规范化建设水平。
2014年9月10日
中共鲇鱼须镇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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