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4-1140422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30
- 公开日期:2014-06-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政办发〔2014〕8号
鲇鱼须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组织实施好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鲇鱼须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
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由镇统一组织,各村为主抓落实,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贫困户包括扶贫户、扶贫底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扶贫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次全部纳入贫困户一并建档立卡;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脱贫愿望的低保户。从2014年6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贫困户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二)规范识别程序。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贫困户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要有贫困户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要对镇上报的贫困户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
(三)公平公开公正。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贫困户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数在村内公布,并通知到每一位农户家庭。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体现结果公正。村委会审查和镇人民政府、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会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
(四)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行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贫困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4月—2014年5月底)。
1)、宣传动员(2014年4月初—2014年4月底)。各村要召开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相关政策,下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宣传窗、广播会的作用,宣传贫困户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好村组动员会议,一环一环搞好衔接,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2)群众评议(2014年4月—2014年5月底)。要开好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会议、村民代表评议会议,以申请农户得票多少决定其是否成为预选贫困户;村级投票情况和贫困户审核结果要分别在行政村和镇政府驻地公示7天,镇将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
(二)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4月—2014年6月底)。各村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贫困户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通过汇集全部村贫困户资料,形成县级农村贫困户档案资料库。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贫困户、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三)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7月初—9月底)。贫困户档案数据要分镇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汇总分析、动态管理机制。省扶贫办将在系统内部对各县市共信息系统的资料录入情况、数据齐备情况、动态管理情况进行监测,未按要求完成的要重新修正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卡是一项宠大而复杂的工程。我镇成立由镇长黎志良任组长的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刘雁峰任副组长,严金汉、张杰友、綦东升、罗立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严金汉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办点干部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督查指导。加强对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指导。镇领导小组将对各村进行现场督导,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凡工作不到位、程序不合法、资料不齐全的将取消贫困人口的识别计划。
附:1、鲇鱼须镇扶贫户名额分配表。
2、村级资料要求。
一、鲇鱼须镇扶贫户名额分配表
村
|
数量
|
|
村
|
数量
|
回龙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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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贤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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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树
|
31
|
|
两湖
|
112
|
程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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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岗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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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里
|
24
|
|
赛红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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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杆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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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
|
15
|
天鹅
|
14
|
|
潭子口
|
22
|
和平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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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
|
17
|
湘北
|
17
|
|
黄洋
|
12
|
时兴
|
14
|
|
竺家
|
12
|
西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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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潭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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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两湖村因被评为贫困村,扶贫人口按要求须达到总人口的20%.
二、村级资料要求
1、村支两委研究工作记录。
2、村党员组长会选举村贫困户评议小组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到册。
3、村贫困户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公示照片。
4、村民主评议票决贫困户会议记录及评议人员签到册。
5、村贫困户花名册。
6、村贫困户评议名单公示照片。
7、县政府对本村贫困户审核批复印件。
8、全村贫困户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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