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0-1140373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0-11-30
  • 公开日期:2010-11-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郝传英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
来源:鲇鱼须镇   2010-1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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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传英同志所犯错误的
处 分 决 定

    郝传英,女,生于1962年8月16日,汉族,华容人,高中文化,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月任松树村妇女主任至今,住鲇鱼须镇松树村12组,务农。
    经查:郝传英不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工作失职,导致该村九组唐琴、张方新夫妇于2010年3月17日计划外生育一男孩(一孩);该村10组谭秋花、严小平夫妇于2009年11月21日计划外生育一女孩(二孩);该村11组熊明英、严向阳夫妇于2010年2月20日计划外生育一女孩(二孩),给该村和我镇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该村出现严重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事件,给该村和我镇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严重后果,郝传英同志工作严重失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经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郝传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如不服从本决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提出申诉。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处分    决定
抄:县纪委
发:松树村、郝传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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