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20-1706962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5-15
  • 公开日期:2020-05-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新河乡2020年度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河乡   2020-05-15 08:33
浏览量:1 | | | |

各村(社区)、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新河乡2020年度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14日


新河乡2020年度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华容县农村宅基地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华政办发〔2017〕15号)及《华容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华政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农村宅基地现状,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成立新河乡增减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丁乙任政委,王磊任组长,邓拓任常务副组长,办点党政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组长)、自然资源所、水管站、财政所、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党政办、各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任办公室主任,陈果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设自然资源所办公室。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以自然村为单位,设一名专职干部负责项目建设协调,资料收集,质量监督,生产安全保障。各村设立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应立即上报乡增减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该项目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场外施工,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资料呈报土地平整,指标确定。各村(社区)必须采取严厉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协助相关资料报批送审。

2、工作目标(见下表)。

新河乡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任务表

序号

村(社区)

建设规模(亩)

复垦水田指标(亩)

复垦旱地指标(亩)

其他农用地指标(亩)

地块数(个)

1

十三刀村

112.66

35.98

57.45

19.23

41

2

新合村

248.15

80.11

118.65

49.39

71

3

坝河村

277.37

178.2

39.04

60.13

98

4

徐家岭村

189.18

62.86

74.64

51.68

66

5

县河口村

293.19

86.12

130.29

76.78

94

6

南堤村

168.40

102.28

35.89

30.23

64

7

华丰村

180.33

104.69

31.79

43.85

86

8

沙口村

322.14

120.37

40.52

161.25

107

9

社区

27.37

15.69

9.95

1.72

5

10

牛角尖村

165.46

7.84

97.67

59.95

63

小计

1984.25

794.14

635.89

554.21

695

3、资金保障。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乡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该项目矛盾协调、青苗补偿、质量监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补贴,资金量以各村(社区)工作量来核定。具体分配如下表:

村(社区)

预拨资金总额(元)

协调包干费(元)

管护费(元)

备  注

农户

村(社区)

一、协调包干费

1、包含:青苗补偿和工作协调两项费用;

2、标准:水田400元/亩;旱地400元/亩;其他农用地0元/亩。

二、管护费

1、复垦后耕地承包者所得,管护期为3年。标准:水田200元/亩/年;旱地200元/亩/年;其他农用地0元/亩/年,共分三年拨付。村(社区)所得,标准:水田90元/亩;旱地90元/亩;其他农用地0元/亩,一次性拨付。

2、土地承包者必须按照复垦后土地类别进行耕种,水田只能种水稻。

3、管护费是指复垦的土地,成熟度不够,农户耕种后又可能产量减少,给予的差额补贴。

十三刀村

101838.7

37372

56058

8408.7

新合村

216648.4

79504

119256

17888.4

坝河村

236791.6

86896

130344

19551.6

徐家岭村

149875

55000

82500

12375

县河口村

235886.9

86564

129846

19476.9

南堤村

150605.3

55268

82902

12435.3

华丰村

148763.2

54592

81888

12283.2

沙口村

175370.1

64356

96534

14480.1

新河口社区

27947.6

10256

15384

2307.6

牛角尖村

115005.9

42204

63306

9495.9

合计

1558732.7

572012

858018

128702.7

4、奖惩措施。各村(社区)务必采取严格措施,成立专门班子,由办点党政负责人、第一书记(工作组长)、党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等3人牵头总负责,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按照任务量,全面完成。为鼓励各村(社区)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经研究决定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村(社区)另行奖励一万元。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以截止时间任务量按比例扣罚协调经费及后期管护费,并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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