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20-1695511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10
- 公开日期:2020-04-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村(社区)、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理顺财务关系,增强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意识,澄清财务家底,规范财务行为,全面掌握本单位集体经济和财务情况,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全乡村(社区)及部门单位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成立财务清理审计领导小组,由乡长王磊任组长,纪委书记熊定红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段佳义、财政所所长王志勇、人社站站长温望科为成员。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村级由乡办点负责人任组长,部门单位由乡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村(社区)总支书记、部门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会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和参加本单位财务清理工作。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新河乡10个行政村(社区)、5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的进行离任审计)。
(二)审计范围:2019年度村(社区)、部门单位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村级财务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入账的完整性。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现象。重点清理有无借债用于政策以外非生产性开支,有无存在盲目借债事项发生,有无将集体资金、资产借给个人和外单位。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惠农补贴发放情况:重点审计上级拨付的涉农资金、人居环境经费、各项工程项目相关资金等使用情况。审查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项目使用。涉农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户,有无截留情况。
3.重大资金开支情况:重点审计支出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经“三议三公开”工作法程序。
4.票据使用情况:查清票据及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是否存在贪污、挪用、侵占、套取、虚假冒领、私分集体资产或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5.财务审批执行情况:审计各项支出票据是否规范,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重报或多报,有无滥支乱占不合理开支入账,是否有招待费用,是否用公款请客送礼等违规开支。村、组干部补贴发放情况,有无私分集体财产现象。
6.财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公开是否按时、真实地实行公开,程序是否依法依规,有无违规收费现象。
7.其他收入使用情况。
(二)审计方法:一是由审计小组查看审计期内账簿、凭证,调阅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二是实地调查、询问、核实相关数据资料。
(三)审计步骤:
本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在2020年6月底之前全面结束,整个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自查阶段(4月16日—4月30日):首先各村要成立理财小组,理财小组主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等(共7人)组成;在审计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集中人员统一收齐相应的村级财务资料并开展审计,并报送自查报告。
2.审核阶段(5月1日—5月31日):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村实施实地审计。由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交相关审计机构实施审计。
3.公示阶段(6月1日—7日):将审核通过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村委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时间告之乡审计领导小组进行实地核实拍照。
四、审计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财务审计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要全力协助审计小组,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配合支持。相关站所和财务人员要密切配合,4月15日以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必须结清所有帐务并到财政所报帐。各单位要根据审计需要及时提供涉及到村级财务的相关数据、报表等凭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3.审计依法依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核实,反馈。
4.明确工作责任。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督促本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提供各项财务收支资料,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5.及时公示公开。召开专题财务清理审计评议会,公布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6.严厉打击处理。对查出的各类经济问题,按财经纪律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同时核销无效债权债务及帐实不符的财产物质。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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