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20-1669522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04
- 公开日期:2020-03-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和乡党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全乡干群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性,切实将网格责任兜底包干的各项举措、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进一步压实包村包组包户兜底责任,经研究,现将网格责任兜底包干奖罚措施明确如下:
一、奖励措施
1.对表现突出的部门负责人在机构改革中优先重用,表现突出的村干部和机关、部门干部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村民小组长和骨干党员破格使用。
2.举报2月20日以来涉湖北外来人员和外出涉湖北返回人员,举报电话:13574033088(丁乙)、18613905556(白振昌)、13907305530(邓拓),经查实的对举报人按涉湖北外来人员、外出涉湖北返回人员的集中隔离人数奖现金1000元/人。
3、排查出2月20日以来涉湖北外来人员、外出涉湖北返回人员,对包干负责干部和网格员按涉湖北外来人员、外出涉湖北返回人员的集中隔离人数奖现金500元/人。
二、惩罚措施
1、对涉湖北外来人员、外出涉湖北返回人员、发热等不适症状人员漏查漏报的,一经发现,包干负责干部和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或骨干党员)一律免职、辞退。
2、对涉本县外的外来人员、外出本县外返回人员,漏查漏报的,一经发现,包干负责干部和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或骨干党员)一律停职、辞退。
3、对居家隔离管控对象脱管的,一经发现,包干负责干部一律免职;村医报县指挥部处理。
4、对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人员,有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一经发现,包干负责干部一律停职;村医报县指挥部处理。
5、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要求
1、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举报的负责同志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对符合现金奖励的情形,在涉湖北外来人员和外出涉湖北返回人员送县集中隔离之日兑现;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一律由乡纪委和派出所从重从严从快处置到位;对乡党委不能处置的一律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或主管单位处置到位。
4、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日止。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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