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9-1636486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06
- 公开日期:2019-04-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新河乡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暨拆“四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4月6日
新河乡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暨
拆“四房”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乡人居环境整治和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上下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自4月6日至7月16日,全乡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围绕“三清理”“四拆除”“三提升”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重点抓好S306线、杭瑞高速新河段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质,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4月20前,完成三边(路边、堤边、街边)“四房”拆除任务。5月底前,达到地净、水清、村绿、房美、有序的目标,各村(社区)村容风貌改造达到样式新颖、整体美观的效果。
(二)重点内容
1、“三清理”到位。农户房前屋后和村组道路柴草杂物、积存垃圾、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全面清理到位;房前屋后排水沟、河流、灌溉渠道水域漂浮物、清淤疏浚清理到位;农户生活污水排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黑臭水体清理到位;畜禽养殖种养平衡或无害化处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到位。
2、“四拆除”到位。全乡堤防、渠道等影响行洪安全,交通要道、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清理整治到位;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房”以及废弃设施整治到位;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空心房”拆除到位;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整治到位。
3、“三提升”到位。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规范村民建房到位;全乡主干道路、沿村公路及沟港河渠补绿增绿,乡村各类废弃广告牌和各种私拉乱接线路整治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文明 新风引领作用发挥到位。
二、“四房”拆除目标任务
按照《新河乡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应拆尽拆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四房”(含偏杂房、违建棚亭)的拆除任务,4月20前,全乡所有“四房”(含偏杂房、违建棚亭)全部拆除到位。
三、“四房”拆除程序及补助标准
1、“四房”拆除程序
第一步,摸清底子。
①定量:摸清全乡所有房屋栋数、数量。
②定类:全乡所有房屋分为“四房”(含偏杂房、违建棚亭)和非“四房”二类。
③定性:确定“四房”性质:“四房”分为违建房、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四种类型;其中将危险房、空心房、零散房统一纳入空心房范畴,将违建棚亭纳入违建房范畴;
④定调:明确“四房”(含偏杂房、违建棚亭)整治方向:拆除。
第二步,识别房屋。对村(社区)上报的房屋摸底情况,采取“现场识别法”进行精准识别。由乡指挥所组织,村(社区)配合,乡村两方到场进行现场识别。
第三步,签定协议。在房屋识别的基础上,对需整治的“四房”(含偏杂房、违建棚亭)本着“协议先行”的原则,由乡指挥所把关标准、认定类型,村(社区)总负责,先协商协定,再签订协议,房屋面积待测量后填写。其中违建房、违建棚亭不纳入协议范围。
第四步,进场测量。乡专班组织测量,乡专班、村(社区)、农户三方到场、签字认定。
第五步,拆除房屋。乡专门施工队伍实施拆除,村(社区)负责房屋拆除前的断水、断电、残值处理;村(社区)、乡专班、施工队三方到场施工。
第六步,清运垃圾。乡专门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村(社区)、乡专班、施工队伍三方到场施工。
第七步,完善资料。村(社区)负责完善协议、资金审批单、领款单、账号、身份证复印件等所有资料上报,确保户主名称、名字“五统一”,资料手续签字精准、到位。
第八步,发放资金。在资料准确齐全、手续完备、准确无误的前提下,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整村(社区)打卡,发放资金。
第九步,复垦腾地。上级业务部门出具意见,乡级组织专门施工队伍将杂物清除、施工清场到位。
2、“四房”拆除补助标准
房屋类型 |
单位 |
补助标准(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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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房 (指空心房、危险房、零散房) |
砖混(楼房或混粘土钢筋结构) |
元/m2 |
100 |
房屋拆除复垦验收合格,给予各村(社区)每平米10元工作经费补助 |
砖木(红砖房) |
元/m2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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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 |
元/m2 |
60 |
||
偏杂房 |
分大中小三种类型 |
元/处 |
大类600元 中类400元 小类200元 |
各村(社区)拆除每处给予100元工作经费补助 |
违建房 |
不予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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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棚亭 |
不予补助 |
四、强化工作纪律
1、政治敏感性要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暨拆“四房”工作是乡党委、政府主力主抓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各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仍对此项工作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甚至妄议这项工作,一律按违反政治纪律立案调查。
2、干部工作作风要实。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电话落实、坐班落实等,对因不下村、不入户等工作漂浮现象导致底数不清、定调不准,一律对相关责任人按违反工作纪律立案调查。
3、数据摸底上报要准。按照乡指挥所确定的定量、定类、定性、定调“四标准”按时、按质、按要求上报,凡拖延迟报或不报等由乡纪委书记约谈具体责任人,仍不按要求落实的,一律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违反工作纪律立案调查。
4、工作推进速度要快。各村(社区)“四房”拆除工作不按时间、任务要求进展慢、工作滞后,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律对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按违反工作纪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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