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9-1618819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18
  • 公开日期:2019-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级发文   2019-10-1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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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函〔2019〕3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6%以上,特别要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含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

二、参保政策

(一)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缴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全省统一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

(三)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参保和缴费方式

按属地管理原则:①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整体参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②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以户为单位);③对在户籍地以外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提供参保缴费凭证,不得重复参保,更不准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按村组代收方式为主,自主缴费方式为辅。①村组代征现金的以代缴户形式,存进指定帐户后,专人在县税务局大厅通过税库银行POS机刷卡缴纳。②自主缴纳的通过银行终端(县中国银行、县农业银行、县建设银行、县邮储银行、县农商行、县华融湘江银行)、智能POS机、湘税社保APP直接缴纳。

四、参保资助政策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份由政府全额资助对象:

1、对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

2、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

3、对重症残废1-2级;

4、对“贫困人口残疾1-2级”;

5、对“重症残疾1-2级低保;

6、对百岁老人,孤儿。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份由政府给予50%的资助对象:

1、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对全国人口低保对象;

3、对贫困人口残疾3-4级对象;

4、对重症残疾3-4级对象;

5、对重症残疾3-4级低保对象;

6、对贫困人口兜底扶贫对象。

(三)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份由政府给予50元的定额资助。

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资助对象,按其最高资助标准补贴,不得重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新河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乡长王磊任组长,党委委员周永祥任副组长,乡财政所、人社站、民政办、扶贫办、文广站、新河中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人社站,温望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分别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小组,乡驻村办点干部指导督办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我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召开参保缴费工作专题会议,利用广播、专栏、政策指南、宣传册等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村(社区)“两委”干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政策指南等渠道把医保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让广大群众熟知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险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乡人社站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完善信息平台身份标识核对,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参保居民及时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乡财政所、民政办、扶贫办、新河中学、文广站等相关站所,要做好工作配合衔接;乡民政办、扶贫办、残联要精准提供资助参保贫困人口信息,及时申请足额将资助参保款项拨付到位。新河中学要督促各学校做好中小学生参保缴费宣传,确保所有学生随父母以户为单位到所在村(社区)缴费参保。

4、严格管理落实,确保工作高效。一是严格信息管理,做到身份信息与参保信息一致,确保参保城乡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身份属性等参保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录入参保信息系统,保证基础信息录入准确率100%。二是严格票据和基金管理,征缴基金要做到日清月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参保缴费基金。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错登、漏登、瞒报等造成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其医疗保险待遇的,其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对截留、挪用、侵占参保基金以及工作失职遗漏群众参保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严格考核奖励,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后,将定期通报征缴进度,根据工作进度、参保率、信息录入准确率、基金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拨付工作经费和讲评奖惩的主要依据。


 

 

               新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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