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8-1433917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3
- 公开日期:2018-10-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要求,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参保率必须达到96%以上;特别要求(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人员;(3)低保对象;(4)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保率必须达100%。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其中120元转存至个人账户)。
四、缴费时间
2019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结合参保率可适当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信息录入同步完成)。
五、参保方式
按属地管理原则,参保对象原则上要求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参保,以户为单位整体参保,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户籍地以外统筹地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六、资助政策
(1)对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部门全额资助;(2)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给子50%的补贴,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3)1-2级重度残疾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缴部分由残联全额资助;(4)3-4级残疾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缴部分由残联给予50%补贴;(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50%的补贴;(6)城乡居民低保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给予20元的定额资助;(7)多重身份属性的贫困人员,不重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按其最高资助标准补贴。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成立新河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乡长石正任组长,副乡长蔡金鹏任副组长,乡财政所、人社站、民政办、扶贫办、新河中学、文广站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人社站,由人社站站长温望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分别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征缴。
2、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参保缴费工作的专题会和利用广播、专栏、标语等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注重利用典型事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让群众积极参保,村(社区)干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告知书等渠道把医保政策告之外出务工群众,让广大群众熟悉城乡居民医保惠民政策,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险意识,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乡人社站要加强组织指导,做好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参保居民及时享受便捷的医保服务;民政、财政、教育、扶贫办等相关站所,要做好配合衔接,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征收,巩固参保覆盖面;乡民政办、扶贫办要精准提供资助参保贫困人口名单,及时足额将资助参保款项拨付到位;乡新河中学要协调乡域内中小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督促在校学生到户籍地、常住地参保缴费。
4、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要严格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本信息采集基础性工作管理,将参保城乡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身份属性等参保信息完整、及时、准确录入参保信息系统,确保基础信息录入准确率100%,对因错登、漏登、瞒报等造成城乡居民不能享受其医疗保险待遇的,依法依规追求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票据和资金管理,医保基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将参保资金归集到基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乡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进展迅速,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通过以奖代投形式予以适当奖补;对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明,参保缴费进度明显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新河乡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任务表。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新河乡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缴资金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参合任务人数 |
上缴资金 (220元/人) |
备 注 |
华 丰 村 |
3886 |
854920 |
|
徐家岭村 |
4392 |
966240 |
|
坝 河 村 |
4328 |
952160 |
|
牛角尖村 |
4034 |
887480 |
|
新 合 村 |
3733 |
821260 |
|
沙 口 村 |
4769 |
1049180 |
|
县河口村 |
3428 |
754160 |
|
南 堤 村 |
3410 |
750200 |
|
十三刀村 |
3789 |
833580 |
|
社 区 |
2260 |
497200 |
|
合 计 |
38029 |
83663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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