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7-1255195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01
- 公开日期:2017-09-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新河乡“治陋”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了更好的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治陋”工作有关规定,让该项整治工作在我乡取得实效,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新河乡“治陋习、树新风”奖惩办法。
一、乡政府“以奖代投”在新合村建立一处10亩以上的村公益墓地和一处丧事集中办理场所;
二、年度内无一例违反“治陋”工作有关规定的村(社区),乡政府奖励1万元;
三、出现一例违反“治陋”工作有关规定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分管责任人,乡纪委对其提醒谈话,出现二例的将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出现三例的将责令其辞职;
四、村(社区)“治陋”工作将纳入乡政府年度考核,出现了违反“治陋”工作有关规定的村(社区)总支书记和分管责任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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