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6-1139527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8-10
- 公开日期:2016-08-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新政办发【2016】28号
新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河乡201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河乡中小学:
现将《新河乡201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华容县教体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华政办函〔2015〕2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规范我乡中小学招生考试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
3.坚持计划、班额控制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计划外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4.坚持划区域招生、统一管理的原则。新河乡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新河中学按教育局招生政策执行,各中小学按划定区域招生,确因父母工作变动或家庭迁移需转校就读的,必须按学籍管理要求,经双方学校同意后依程序办理。
1、成立新河乡中小学阳光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钟勇军
副组长:李建新 陈 霞
成员:各村场支部书记 严庆红 陈传新 谢光明 蒋继权 刘国军 袁友志
三、 招生范围
划块招生,具体范围见附表:
四、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6月份,各学校依据适龄儿童底子,下发各学校的小一录取通知书。
2、8月初,由乡政府牵头,召开各村场负责人会议,下发招生公告,宣传有关招生政策。
3、8月中旬,召开校车司机会,重新核定校车线路、标牌,上报教育局和交警大队,严格实行校车不跨区运营。
五、工作纪律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签订责任状 。
2、有个别学生异动,必须通过校长室、转入学校、转出学校三方同意签字,方可办理。
3、对于不按规定招生、收费的学校,一经查实,按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发有关下拨经费。
4、未尽事宜,由新河中学校长室牵头,协商解决。
新河乡各小学招生范围
根据上级就近入学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学校布局的实际,为了规范我乡办学方向,经研究决定,小一新生就读学校作以下规定:
河东学校新生招生范围:
先锋村、赛美村、建设村(1、2、3组)
县河学校新生招生范围:
益群、建军、双堤、八一、六甲湖、南堤(1、4、13、组除外)
红专学校新生招生范围:
红专、建兴、双湖(1、2、3、7组)、沙口(3、4、5、7、8、10组)、水产
前进学校新生招生范围:
前进、华丰村、三合村
坝河学校新生招生范围:
坝河村、华家湾(含1、2、7、8、9、10、11、12组)、白洋圻(3、4、5、6、7、8、9、组)、建设村(4、5、6、7、8、9组)
中心小学新生招生范围:
集镇、新合、新建(牛角尖)、长艳湖、十三刀、新湖、北堤、南堤(1、4、13)、沙口(1、2、6、9、11组)、双湖(4、5、6组)、华家湾(含3、4、5、6、组)、白洋圻(1、2、10组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