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6-1139441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18
  • 公开日期:2016-03-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6年新河乡村镇建设工作规划
来源:新河乡   2016-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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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落实乡党委政府的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就今年的有关村建工作及建筑安全作工作规划。

 

一、 落实好政策,建好美丽乡村

进一步规划好我乡农村建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政府提出的“控好建、定好规、建好房”的指导精神,农村村民建房必须严格遵守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村民建房必须严格按程序向村居委员会申请,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完善有关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二、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禁违”工作。

一是加大源头管控,采取每天查、普遍查、重复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今年来,全乡共制止违法违规建筑30余起;二是落实监督举报制度,通过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来信来访等投诉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和处置,把新建违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建设安全管理,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根据华容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华小城办关于重点整顿乡镇三层以上建设项目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对所有在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在沟、港、路、渠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地段,各村(场)、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严格的清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和村镇建设管理站,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发生。

 

四、为规范审批程序,杜绝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今后全乡各村(场)、部门单位凡三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所授权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凡未按以上程序办理的属于违法建设,要予以严厉的打击,越权审批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坚持“先规划、后用地”的原则

各村(场)要及时申报加工企业厂房建筑项目,由乡人民政府审核,交县建设部门办理手续方可建设。严禁在沟、港、路、渠及防汛大堤旁违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造物,严禁无建筑资质的泥工、瓦匠建筑房屋,否则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如有安全隐患的建筑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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