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6-1139440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06
- 公开日期:2016-03-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了进一步巩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华容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通知,特制定本乡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校车的管理,全面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总体目标
1、村(场)一把手和部门单位正职负责人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能及时贯彻执行,结合本村(场)、本部门实际情况,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有健全的安全工作管理机构,有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推行安全目标管理。
3、全年至少开展四次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村(场)季查,企业(公司)月查,仓库周查,班组(店、车、船)日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并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
4、积极完成县安委会和乡安监办布置的安全工作及宣传教育与培训任务。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筑、企业安全条件审查持证率达100%;车(船)和特殊危险场所的持证、年检、年审率达100%。
6、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按规定程序调查分析、查处结案,配合上级落实对责任者的处理和对单位的处罚。
7、对校车驾驶员加强管理,确保校车安全万无一失。
8、重点位置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9、健全水上管理机构,签订乡、村、船主安全责任状,坚决取缔“三无”船只,确保民渡安全。
10、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增加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治违”成果。
11、对全乡管养道路、桥梁进行全面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管理设施。
12、严处超速、超员、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13、积极开展安全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力争创建至少一个以上安全示范村场、示范企业。
1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非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三违”等违章行为的查处。
三、主要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协调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细化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入户活动,把安全生产责任延伸至最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发挥乡安委会、安监办协调组织作用,强化综合协调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故防范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举报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准确把握每季度的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工作重点,严防死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深化专项整治,促进重点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配合上级部门的综合整治手段,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四、具体措施
1、抓领导重视,促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各村(场)、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此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要把抓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政治工作。为此乡成立安全生产、船舶整顿领导小组,由李建新同志任组长,杨启明同志任副组长,何慧明、黎咸平、尹志友、虢月香、虢建勇等同志任成员。各村(场)、部门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和有关村(场)船舶整顿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层层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逐级负责制。
2、抓宣传教育,促全民安全意识增强。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媒体合作,加大公益广告和安全短信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利用元旦、春节等喜庆时节,开展向城乡居民、从业人员、中小学生赠送安全年画、安全手册等活动,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全面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点抓好村支两委负责人、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指导、监督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3、抓督促检查,促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各村(场)、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检查的频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定期检查制度,并使之日常化、制度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着重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时排除隐患,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管理和监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年开展四次督查活动。各村(场)、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针对薄弱环节,排查隐患,认真整改,绝不能存在死角和一查了之,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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