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1-1139383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7-07
- 公开日期:2011-07-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和《2011年湖南省禁毒宣传工作要点》,以及岳阳市禁毒委员会2011年禁毒宣传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此宣传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新河乡成立了专门的禁毒领导小组,由主管政法的人大主席张昊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虢月香任副组长,姚立宏、宁新云、尹志友、符永红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姚立宏兼任。
二、活动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主要开展三项活动
(一)在中小学校开展“拒绝毒品·阳光生活”抵制毒品活动。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拒绝毒品·阳光生活——湖南省百所高校百万学子抵制毒品大行动”活动方案为蓝本,乡宣传办、乡教育联校、乡团委、乡禁毒办联合在全乡中小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禁毒突出宣传活动。根据县禁毒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无毒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禁毒宣传。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报乡禁毒办。
1、乡拟着手筹建“禁毒教育基地”,建立“禁毒示范学校”。
2、在新河口集镇竖立二块永久性的大型禁毒公益广告牌,各村场要在主要路口竖立一块公益广告牌。
3、在全乡中小学,广泛开展“禁毒一堂课”和“禁毒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预防毒品的知识,特别是预防新型毒品的能力。
4、社区、村场要结合《禁毒法》实施,“6·3”虎门销烟、“6·26”国际禁毒日和“12·1”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运动等纪念日,开展全民和社区突击禁毒宣传活动。
(三)深化毒情大排查,督促吸毒人员主动登记。为切实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工作,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督促吸毒人员主动登记的通告》,在全乡、村场居委会和主要路段进行张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对此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导、注重实效。针对活动不同阶段的特点,明确督导目标,突出督导重点。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注入新的活动形式和内容。
(三)加强联系,全面推进。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将各阶段情况及时上报乡禁毒办,同时要注意音像资料的收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禁毒工作的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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