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1-1139377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7-05
- 公开日期:2011-07-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新办〔2011〕10号
中共新河乡委员会办公室
新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新河乡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新河乡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5月10日
新河乡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 施 方 案
新河乡第七届村委会于2010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全县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委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委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0]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0]35号)、《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办[2011]14号)精神,遵照《湖南省村委会选举规程》的规定,通过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选好配强村级组织班子,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富民强乡步伐。
二、方法与步骤
全乡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5月21日—6月1日)。
1、完成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个单位《关于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办[2010]43号)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选举工作启动前完成清查审计和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及时将结果向村民公布。未完成清查审计工作的不得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2、建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乡成立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设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成员一般为9名左右的单数。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进行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村民代表应忠实代表村民意愿、具备一定参事议事能力。村民代表经推选确认后,应造册登记,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并向全体村民公布。
3、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乡村要围绕组建村委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和培训、选举工作各个阶段的基本要求、选举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当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村情复杂、干群矛盾突出以及历次选举中问题较多的村,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
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制定本村选举工作方案或选举办法,提请村民会议、上届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
4、加强选举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分级进行,县民政局培训乡级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和乡镇民政办主任等;本乡培训本乡选举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等;村培训村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能匆忙组织换届选举。
5、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各村要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权力。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6月2日—6月11日)。
严格规范选民登记程序。选民登记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对村民的选举资格进行登记和审定。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三阶段:候选人的产生和竞争(6月12日—19日)。
1、确定村委会成员职位和职数。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实际,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新一届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4人组成,1000人以下的村设3人、1000人以上的村设4人。
2、提名候选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以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要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确定为候选人。要认真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把更多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保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直接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候选人个人(家庭)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等情况,在选举日的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
3、正式候选人的介绍与竞争。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时间一般从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时开始,到投票选举日的前一天结束。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就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当选后的治村打算等内容平等、客观、公开的向选民介绍。要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要全面推行乡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积极探索推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7月5日)。
我乡确定7月5日为选举日。选举村委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可分为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两种基本投票方式。要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要切实维护选举大会的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对选举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
第五阶段: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规章制度(7月6日—10日)。
1、做好新老村委会交接工作。上一届村委会应当自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人民政府予心监督。
2、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推选的时间,应在新一届村委会组成后,即着手推选。提倡党员、村民代表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
3、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村委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建立健全村委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要依法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第六阶段:验收与总结(7月11日—15日)
1、组织检查验收。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要组织验收,乡里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选举工作全部结束后,各村都应认真总结,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中央、省、市也相继下发了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需要,是调优结构、调强班子的需要,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全乡上下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换届选举作为我乡当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作为各村年度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切实加强领导。乡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白洋任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陶国伟、人大主席张昊、纪委书记宋志祥任副组长,毛良亮、符永红、田军义、蔡金鹏、孙莹、杨佳良、潘军、虢月香、尹志友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民政办,杨佳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7月20日之前完成换届选举。各村场要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引发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等有关精神,进一步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未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无故取消或拖延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要依法追究“两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乡人民政府加大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宗教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扰换届选举的行为。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村委会选举公正有序。
4、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舆论引导。各村场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舆论环境。
主题词:换届选举 第八次村民委员会 方案 通知
中共新河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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