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6-1139353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5-28
- 公开日期:2016-05-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规范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工作,加强统计和人口信息管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2016年2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保障该规定在我乡顺利实施,决定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乡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三实”)信息的集中采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夯实“三实”信息为核心的社会管理服务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实有人口居住信息、从业信息和动态轨迹,以重点人员、流动人员、特殊人群、特困群体为重点,以实地入户调查、核对登记为主要手段,结合民调和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三实”信息采集,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管控,提升“三实”管理水平,为社会管理、治安防范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 组织领导
成立新河乡“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建新任组长,党委委员刘雁峰任副组长,综治办主任叶永忠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虢月香任办公室副主任,新河中学校长严庆红、民政办主任杨加良、计生服务所主任何德华、人社站站长黄秋桂、市场和质量监督所所长饶恒良、卫生院院长付文艺为成员。
三、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到2016年底全乡“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准确,采集率、及时率、准备确率达95%以上,力争达到100%;全面采集涉毒、涉恐、涉访、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等几类人员信息,为落实重点人员分级管控工作奠定基础;政府主管、公安牵头组织、部门协作配合、村场、社区参与的常态化“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运转高效;“三实”信息在治安管控、治安防范、侦察破案中发挥有效作用。
四、采集内容范围
(一)实有人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所有人员以及未实际居住但在本行政区域实际从业的人员。
(二)实有房屋: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于居住或者单位使用的房屋,包括永久性的临时性房屋。
(三)实有单位:本行政区域内以实有房屋为依托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社区民警、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三实”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规范(试行)》。
(二)信息采集阶段(5月3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三实”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按照“三实”不同类别,有计划、有步聚地组织开展“三实”信息中采集和录入湖南省社区警务信息管理系统。乡综治办要根据各村场、社区、派出所采集录入进度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进行工作调度,确保全乡“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根据省市县考核要求6月1日至30日和10月1日至31日分别在全乡组织两次集中采集行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是新时期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和实施《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重要举措。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人、房、业基础信息采集全覆盖,可以为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行政管理提供可靠数据,为平安建设、抢险救灾、治安管理提供准确信息,在维稳保安、发展厅经济、服务群众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全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认真抓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和录入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采集氛围。全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牌、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的宣传,提高全乡实际居住人口主动申报户口登记、居住登记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在单位、居民小区和社区(村委会)、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氛围,为入户调查、上门采集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各村场、社区支部书记为“三实”信息采集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明确“三实”工作协管员,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派出所要依托《湖南省社区警务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认真开展“三实”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全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三实”信息录入工作,将本单位有关信息资料,包括单位机构代码、单位电话、单位从业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及本单位门店、家属楼住房信息等基本信息按方案要求在6月10日前报送派出所。特别是“三实”信息采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每月更新维护的数据,如就学就业、社会保障、房屋租赁、房屋买卖、出生、死亡、收养登记、救助、婚姻登记、地名等信息通过网上传输或者拷贝等形式通报所辖派出所后汇入《湖南省社区警务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4、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奖惩措施。乡政府按0.5元每条信息(一个人口或一栋房屋的信息采集算一条信息)给予各村场、社区作为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专项经费。乡综治办将采取指导检查、实地暗访、专项督察、网上抽查等方式对“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主动,配合不积极,不能按时完成采集录入任务、不能及时通报更新数据的单位,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一律依纪依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要确保所采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每错录一条信息或漏录一条信息,经查实后每条将处以10元的罚款。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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