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5-1139346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9-12
- 公开日期:2015-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新河乡规范农村建房实施方案
新河乡规范农村建房实施方案
为集约节约用地、推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新河实际,现就乡引导农村村民建房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村民建房实行“两鼓励、两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示范图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建房。全乡范围内统筹推进农村规范建房行动,着力打造华丰村、新河集镇两个农村规范建房示范点。通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深入实施“生态人居”工程,使村民新建房屋风貌协调、建筑美观、彰显特色、安全宜居,用地集约节约。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因村而异落实村庄规划,全乡各村场要在符合乡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村庄总体规划修编发布实施,规范建房示范村自方案下发2个月内必须完成村庄规划,并以村庄规划为准则,指导农村村民建房。
2、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后必须自行拆除旧宅。
3、按图建房。县住建局、县规划局根据地方特色建筑文化和村民实际需求所编制农村住宅建筑标准施工图集免费供广大农户选择使用。各村场连片规范集中建房区域建房必须采用施工图集提供的式样,同时鼓励其他分散建房农户采用施工参考图集建房。
三、工作重点
- 落实规范建房。鼓励群众适度规模集中建房,规范农村建房示范村华丰村集中连片建房规模应达到30户以上,其他村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乡村建站审批认可后开展适度规模的连片集中建房。所有集中建房应采用由住建局、规划局提供的统一施工图纸。在集中建房区域采用统一规范图集建房的,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户平奖励2万元(包含基础设施建设)。
- 落实村居美化。省道S306线、新景公路等主干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新建房屋鼓励采用住建局、规划局提供的统一施工图纸建设,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房的,每建成一户验收合格给予户主奖励800元,村支书、村主任各奖励200元。沿线可视范围内现有房屋,统一粉刷外墙颜色,形成整体美观效果。
- 落实施工管理。村民建房实行一户一档,落实“三到场”原则(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样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村民集中建房点推行施工公示牌制度,明确建房户主、建设地点、建设户型及层数、占地面积、批准单位、批准时间、监管人员和监督电话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全乡村民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对虽未建新但有碍美观、影响安全、废弃不用的杂房、露天厕所、空心房及残垣断壁一律拆除。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建房以及不符合用地规划区域建房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对未批先建、不按图建房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 落实绿化升级。根据各村特色,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美化绿化景观,特别是抓好公路沿线、水系沿岸、集中建房区周边以及农户房前屋后的绿化景观带建设,全面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 落实基础改善。进一步完善通村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抓好农村规范建房连片区域基础建设。农村规范建房连片区域主干道和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自来水供给率达到100%。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农村规范建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河乡农村规范建房指挥部,由党委书记钟勇军任指挥长,李建新、杨启明(常务)邹金荣、蔡金鹏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技站、林业站、水管站、财政所、村建站、国土所、公路工班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易建华任办公室主任。成立新河乡规划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主任,乡长李建新、杨启明(常务)、邹金荣、蔡金鹏任副主任。农村规范建房领导小组接受美丽乡村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并在指挥部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村场相应成立规范农村建房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村村民建房初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落实。
- 大力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张贴标语、广播宣传、发送短信、召开会议、入户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惠民利民政策,大力宣传“适当集中建房、免费提供图样,政府上门服务、建好给予奖励”的政策要求,让群众知晓规范建房、参与规范建房。
- 加大资金投入。乡财政每年整合安排30万元作为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对农村规范建房示范村场以及主动开展农村集中规范建房村场通过以奖代投形式给予不同力度的支持帮扶,农村规范建房示范村场给予奖扶10万元,其他开展农村规范集中建房村场,集中连片建房规模达到20户以上的,验收合格给予户主奖扶2000元。
- 严格督查考评。乡农村规范建房领导小组对各村场特别是农村规范示范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占用基本农田、沟港渠道、公路两侧违规建房的,当事人村场支书、村主任疏忽监管,村建国土例行巡查发现第一次违规建房各处罚200元,第二次各处罚500元,并在全乡范围内予以通报,第三次出现违规建房,予以问责、直至免职。对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予以严厉批评,涉嫌渎职失职、违纪违规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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