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0-166139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25
  • 公开日期:2020-02-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北景港镇   2020-02-25 11:57
浏览量:1 | | | |

华容县北景港镇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aro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华容县北景港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华容县北景港镇下节街,邮编:414215,电话:0730-4500137,电子邮箱:1952846433@qq.com)。

一、总体情况

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设置公开查阅点8处,并安排3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其中专职1人,兼职2人),镇财政安排2万元,用于业务培训、网络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1次,共29人参加。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0条,通过网站、政报等渠道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84条。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及时回应解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2次,其中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篇,通过其他方式回应52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70

70

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6

1468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2、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3、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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