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6-2385080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5-28
- 公开日期:2026-05-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北景港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北景港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在前期全镇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纵深推进“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重拳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始终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立足于强规范、治隐患、防事故,对全镇烟花爆竹进行彻底清查,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镇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彭琦任办公室主任,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主任唐兵任副主任,由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的日常性工作。镇派出所、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巡查、监管执法。
三、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打非治违。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安委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八条硬措施》,认真履行“打非”主体责任,开展“拉网式”大检查;聚焦养殖场、废旧厂房、农村闲置房、用电陡增户等重点场所;发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前哨作用,对发现的非法违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专班,通力合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深挖上下游渠道,扩大战果,斩断非法违法利益链条。(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市监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经营销售。我镇无一本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排查线下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以及通过电商、社交、内容等互联网平台账号、店铺线上直接销售、线上引流线下联络销售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应急办、派出所、市监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禁燃禁制。1.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开展大型焰火燃放等活动,重点排查整治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或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等。(派出所负责)2.社交、内容等互联网平台账号:重点排查清理在社交、内容等互联网平台发布违规烟花爆竹内容信息(包含制造方法、超标违禁产品、个人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等。(应急办、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集中整治时间及实施步骤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3月底结束,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5月底)
各村(社区)、各牵头部门依据方案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标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启动、扎实开局。
(二)起底排查阶段(2026年5月底至7月底)
聚焦重点内容开展全覆盖起底排查。对发现的烟花爆竹等违禁产品一律收缴,集中妥善安全清理处置;专班建立检查台账,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8月至10月底)
聚焦重点内容再次开展全面复核整治,对起底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检查,对“屡查屡有”“屡改屡犯”的依法从重处罚。将重点内容排查整治情况作为经营点安全必查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未整改、超标违禁产品未全部清理处置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四)持续巩固阶段(2026年11月至2027年2月底)
聚焦烟花爆竹旺季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段,根据临近节日及节日期间特点,适时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排查违规销售、违规试放,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线上销售、线下寄递等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强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八条硬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7年3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经验,建立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长效监管机制,研究提出防范“屡查屡有”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攻坚行动的必要性,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政治任务、重要举措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村(社区)、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共同抓好落实。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村(社区)、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举报电话(0730-4500119),对提供有效线索举报者,奖励500-2000元。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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