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1-1852431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3
- 公开日期:2021-07-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21〕18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经研究,现将《北景港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北景港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
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6月30日第131次县委常委会、7月14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7月20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加速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实现“三坚决两确保”的年度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突出重点领域,聚焦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严防漏管失控。
(一)危险化学品(含燃气)和烟花爆竹
加强危险化学品(含燃气)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指导,严格督促相关企业(商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主要整治内容:
1.未经审批或储存设施设备未经安全审查、检测的;
2.私自设立成品油储罐,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3.无证运输的危货车辆和流动加油车;
4.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燃气经营、充装;燃气储配站充装过期未检钢瓶;部分燃气用户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的;
5.个体经营户、超市(商场)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应急办、市监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工贸行业和有限空间
督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主要整治内容:
1.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
2.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现场作业环境与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
4.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不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程序作业,特别是蔬菜腌制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措施不落实的;
5.粉尘涉爆企业未及时清扫粉尘和设备设施积尘;
6.建材企业机械传动装置外露部分未设置防护装置;
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应急办、市监所、各村(社区)
(三)建筑施工领域
1.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资质不齐全,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组织施工,无施工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2.建筑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
3.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各工种、民工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和工伤保险不落实的;
4.建筑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5.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
6.非法改建扩建、非法装修改造原有建筑物,擅自加高楼层、增加高度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7.施工现场存在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隐患;
8.农村自建房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9.二层及以上建筑外墙瓷砖(墙面)松动脱落的。
牵头责任人:吴仁贵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1.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2.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气线路老化,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居民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用火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
3.二层及以上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各村(社区)
(五)交通(含水上交通)安全
1.“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不落实动态监控制度,“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2.班线客车、经营性车辆乱停乱靠;非法旅游包车运输;
3.面包车、商务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法载人载客、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篡改检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5.无证三、四轮电动车,“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
6.源头企业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整治;
7.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
8.渡口渡船无证渡运,渡船超员、超安全水位航行;
9.安全和消防设施缺失、船舶私自改装、渡船严重锈蚀漏水的渡船。
牵头责任人:马振军
责任单位:公路站、交警四中队、派出所、各村(社区)
(六)特种设备
1.不按技术规范开展特种设备维保和检验;
2.未经注册登记、未定期检验、无证操作起重机械、锅炉、专用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
3.游乐场所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投入运营的。
牵头责任人:李 茂
责任单位:应急办、市监所、各村(社区)
(七)文化旅游
1.违法旅游包车,不落实旅客行包安检制度;
2.未取得资质非法承包、组织旅游的。
牵头责任人:刘简与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农业、水利
1.农用车辆无证无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非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行为;
2.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
3.河湖堤防、沟渠损坏失修,禁止游泳、捕鱼、钓鱼触电等警示标志标牌缺失。
牵头责任人:涂天健、蔡金鹏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交警四中队、各村(社区)
(九)学校学生安全
1.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宣教不到位;
2.校车超员超载,不按核定线路和停靠点行驶,部分校车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的。
牵头责任人:刘简与
责任单位:教育联校、交警四中队、公路站、各村(社区)
(十)户外广告和公共设施
1.户外广告牌、门店招牌破损、倾斜、残缺、松动;
2.防盗网、空调外机支架焊接不牢,锈蚀断裂,有脱落危险的;
3.供水、排污管道井盖缺失、破损;向下水道倾倒易燃易爆物品。
牵头责任人:吴仁贵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十一)危险(含医疗废物)废物和环保设施
1.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2.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牵头责任人:李 茂 、刘简与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卫生院、各村(社区)。
(十二)森林防火
1.开展野外火源治理、火源管控,打击处理违规用火行为;
2.完善火灾扑救能力“五要素一预案”;
3.整治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坡、烧杂草、烧秸杆、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行为。
牵头责任人:涂天健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十三)其他行业领域
民宗等其他行业领域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力度,认真落实闭环管理、挂牌督办和“一单四制”整治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牵头责任人:何 柳
责任单位:应急办、民宗线
三、工作步骤
从7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31日前)
镇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安排,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制定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把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经营主体、每个村(社区)、部门。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挂牌督办。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
各牵头责任人、部门、村(社区)对照整治内容集中开展整治,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查处非法违法行为,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3次。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好台账,跟踪整改,动态管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和“一单四制”要求,实行闭环整改。通过典型通报等方式公开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每月不少于1次。
(三)督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至31日)
各牵头责任人、部门、村(社区)组织“回头看”,总结成绩和不足,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做好迎接县督查考核准备。同时,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针对当前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容易出现责任缺位、管理空档,且正值汛期、暑期叠加,高温天气持续,安全风险骤增,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的实际,为维护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三个必须”,成立北景港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附后),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强化部门联动。各党政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发挥牵头管总职责,定期督导、检查本行业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督促落实重大隐患治理任务。各行业部门、村(社区)要持续发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强执法、防事故”和“打非治违”行动,把严格执法作为防范事故的断然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啃“硬骨头”,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严惩。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期间,要实现对重点行业、高危企业监管执法检查全覆盖,彻底治理安全生产领域顽瘴痼疾。
(三)切实强化“两个清单”。一方面,坚持以“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为抓手,切实加大攻坚克难力度,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坚持以每月工作任务清单为推手,对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实行“一月一安排、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任务完成得好的,表扬和推介;工作滞后的,督促和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结合运用重大隐患“红、橙、黄”三色预警挂牌制度,加快推进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将隐患单位名称和整改期限透明化,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确保隐患治理取得实效。
(四)切实强化问责问效。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镇领导小组将对各行业部门、村(社区)工作进行周调度、月通报。同时,严格实行“四个一批”的措施:一是执法一批,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对百日集中攻坚期间仍然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理;二是约谈一批,对长期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久拖不决,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政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三是交办一批,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项进行集中交办,限期办理;四是问责一批,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重大隐患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各行业部门单位要建好“四个一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台账反映所做工作,检验工作成效,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期间,“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施‘四个一批’统计表”实行“一周一报送”制度,于每周四下午5点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兵。
附件:1.北景港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 动工作领导小组
2.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实施“四个一批”统计表
附件1
北景港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 猛
副组长:朱 胜、廖旭峰、邓永新、涂天健、蔡金鹏、马振军、吴仁贵、何 柳、李 茂(常务)刘简与
成 员: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服务 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 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市监所、自然资源所、 公路站、教育联校、卫生院、供电所、各村 (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应急办,由唐兵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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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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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题领域 |
问题隐患 |
涉及层面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进展 |
备注 |
1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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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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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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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险化学品(含燃气)和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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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贸行业和有限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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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施工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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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防安全(含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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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通安全(含水上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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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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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化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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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题领域 |
问题隐患 |
涉及层面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进展 |
备注 |
11 |
农业、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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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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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户外广告和公共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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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危险(含医疗废物)废物和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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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森林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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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行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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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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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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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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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重大隐患是指三年行动排查整治过程中单位(区域)存在的符合重大隐患判断标准的有关情况,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涉及层面包括部门层面、乡镇以及企业单位层面共3个方面。 3.责任单位中如果有牵头部门的请注明。 4.整改时限:发现时间+整改完成时间(例: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9月30日) 5.在填报时要注意根据涉及专题领域情况归类进行填写。 |
附件3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
隐患名称 |
任务来源 |
隐患整改内容及措施 |
责任单位 |
发现时间 |
整改完成时间 |
销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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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隐患名称包括隐患地点、类型(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有限空间、文化旅游、危化、消防、学生、农业水利、能源安全等专项);任务来源指检查发现方式(排查、督查、上报、举报等)。
附件4
实施“四个一批”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执法一批 (执法办案数量) |
约谈一批 (个) |
交办一批 (起) |
问责一批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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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填报时间,每周一次,按时间顺序累计填写;
2.附相关佐证资料,包括执法文书、约谈记录、交办单、违规 违纪人员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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