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1-181215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20
- 公开日期:2021-04-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21〕8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今年4月是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华容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华容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健康华容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华爱卫发〔2021〕3号),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宣传和科普活动。围绕全国第33个爱卫月活动主题,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为主要内容,开展“五进”活动(宣传和科普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将健康教育专栏及时更新为“全国第33个爱卫月活动”宣传内容的版本,将“华容县第33个爱卫月活动倡议书”广泛宣传和发放,使“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2、组织开展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为主题,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实践活动,通过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3、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结合我镇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要求,广泛动员群众,在4月30日全镇集中组织一次“迎五一”环境卫生“大扫除”及集中整治活动,攻坚绿色家园。要有针对性地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针对新冠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查漏洞、补短板,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群众运动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病媒生物孳生重点场所和部位,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预防媒介疾病发生。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和统一认识,将爱卫月活动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具体举措,建立领导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拿出真办法、真举措着力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栏、宣传窗、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卫月主题宣传活动。要通过编制新颖、内容活泼的宣传材料和文化产品,加强典型报到等方式,有效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报送镇党建办予以宣传推广。
3、加强督导检查。镇督查组将加强对爱卫月活动的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
4、加强信息联络。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将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于5月8日前报送镇党建办(邮箱:bjgzdj@163.com)。
附件:北景港镇第33个爱卫月活动安排表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北景港镇第33个爱卫月活动安排表
单位 |
内容和要求 |
时间 |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
1、村村响广播宣传新冠病毒防控卫生健康知识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倡议书,每周播出1次以上。 |
2021年4月1-30日 |
2、结合爱卫月“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活动主题,在村部或卫生室办好1期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挂号2幅大型宣传条幅或横幅。在辖区主要路口或公共场所张贴新冠病毒防控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倡议书、标语。 |
2021年4月25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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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开展“带头清洁家园”活动1次以上。 |
2021年4月30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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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农户集中统一开展“迎五一”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行动,对房前屋后、屋里屋外进行认真打扫清理。仔细翻盆倒灌,清除杂草杂物、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排水管道、清除积水污水,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生地。 |
2021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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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1次由党政机关人员、街道居民志愿者、责任主体党委所有人员参加的对公共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位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清理整治的活动,清扫积存垃圾,清除杂物污水,清除卫生死角。 |
2021年4月30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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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1次本辖区病媒生物防控全县集中统一投药消杀工作。(含所辖区域机关院落、食堂、宾馆、酒店、歌厅、影院、各类个体或集体经营门店、医院、学校、交通车站、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筑工地等。) |
2021年4月14-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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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报爱卫月活动活动宣传报道、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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