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1-1798087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01
- 公开日期:2021-03-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21〕5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精神,切实扛起产粮大镇政治担当,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3万亩(其中早稻面积9250亩)、总产2.5万吨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层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村总支书记、分管村干部为粮食生产主要责任人。各村要压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确保全镇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总产增加、质量提升。将粮食生产纳入镇办点干部联点工作,加大粮食生产在镇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分值权重。各村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组、到主体、到丘块,层层压实责任。
二、狠抓关键环节
(二)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引导农户扩种双季稻,转变农业种植结构,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作物,旱地 优先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等本地适宜种植的旱杂粮。改善高岸田、天水田等耕地基本条件发展旱杂粮生产。引导村场和种田能手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对种植双季稻的规模经营者适当给予扶持。全镇建立一批高标准大规模以双季稻生产为主的粮食生产示范片,小港、鲤鱼鳃村各建立一个千亩高标准示范片,沙金、南顶、景港、协和、怡云、联华、联盟、建丰、九斤麻村各建立一个百亩示范片。
(三)大力支持早稻集中育秧。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完成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150亩以上,带动落实早稻育秧面积500亩以上。鼓励工厂化育秧,对新建育秧大棚等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开展社会化集中育秧服务,为周边散户、小农户提供秧苗。各村要组织开展育好备用秧。
(四)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坚决防止耕地抛荒,对村出现集中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村总支书记就地免职。建立补贴发放方式与耕地保护挂钩机制,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对抛荒的耕地停发惠农补贴。
三、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五)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水稻机抛、机插新技术、
新机械,提高水稻机械化率。对全镇双季稻生产区实施机抛、机插作业补贴,积极争取对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购置插秧机、抛秧机实行累加补贴。
(六)发展高档优质稻。以提高种粮农户效益为重点,大力 发展高档优质稻,遵循“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高档优质稻2.6万亩以上,结合省级双季稻万亩高标准示范片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确保优质高效。发展绿肥生产,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推行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粮食生产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以上。加强原粮进入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托本地粮食加工企业,加大“华容稻”公用区域品牌推介力度,鼓励粮食加工企业积极参与“两品一标”认证。建立溯源体系,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起基地与消费者互相信任的纽带。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七)加大资金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全力支持粮食生产,加大财政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插抛秧机械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质稻基地建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给予粮食生产先进村场和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
(八)加大服务力度。保障农资供应,农业部门及时组织供应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实时监测种子市场供应情况,加强余缺调剂,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执法部门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行为;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 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散户轻松种粮,降低生产成本;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不压级压价,做到应收尽收。
(九)完善粮食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谁种粮、谁受益” 的原则,完善惠农补贴制度,惠农补贴重点向粮食种植大户倾斜。建立金融部门与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的对接渠道,从贷款贴息、降低担保费用等方面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对农业保险 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粮食生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严格考核督查
(十)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督查室在粮食生产关键时期组织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问责。重点考核粮食面积落实、早稻面积落实、早稻集中育秧、粮食监测点、优质稻面积、抛荒治理、惠农政策落实等7个方面。加大对补贴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行为的查处,确保农户种粮积极性。
附件:北景港镇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附件:
北景港镇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表
单位:亩、吨
村名 |
粮食播种面积 |
早稻面积 |
产量 |
沙金村 |
5450 |
800 |
2208 |
南顶村 |
5100 |
600 |
2066 |
景港村 |
5250 |
600 |
2127 |
怡云村 |
5900 |
500 |
2390 |
协和村 |
8450 |
500 |
3423 |
联华村 |
4800 |
500 |
1946 |
联盟村 |
8050 |
500 |
3261 |
建丰村 |
4750 |
500 |
1925 |
九斤麻村 |
5000 |
500 |
2025 |
小港村 |
5000 |
2150 |
2025 |
鲤鱼鳃村 |
5250 |
2100 |
2127 |
合计 |
63000 |
9250 |
2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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