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0-177661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10
- 公开日期:2020-12-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20〕66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北景港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华容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大”专项行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大”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排查、管控、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镇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三、“三大”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以道路交通安全、工贸行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等为重点,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
(一)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旅游和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接送学生等“三类”车辆,组织开展“查四违、打四非”和校车安全预防性“大排查”行动。重点管控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把牢出站和上路关、动态监控关和路面检查关,对客运企业开展联合突击清查,加强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抓好源头隐患“清零”、路面“降速”、夏季“警钟”等“三个行动”,重点整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二)烟花爆竹:重点打击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是否有违规销售、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重点管控关键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和人员,严禁厂外运输(除黑火药、引火线以外的)裸露药物和含药半成品,严格执行余废药物定期销毁制。开展以黑火药、引火线为重点的烟花爆竹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禁鞭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是否按要求配置机构、高温季节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现场管理和巡查是否落实到位。重点管控半停产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危险品企业,以及企业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使用环节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四)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在建设工程是否按照《建筑法》的要求组织施工;对所有在建工地和项目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和违规借用资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五)消防:重点排查和管控医院、宾馆、商店、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各村(居)和各责任单位要迅速进行再动员,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整治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内容、达到标准和实施方式。
(二)排查建档、从严管控。各村(居)和各责任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迅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从严管控,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各村(居)和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会同责任单位和相关村(居)开展联合执法,对问题企业及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事故风险,要从严管控,落实整治。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治验收不合格的和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蔡勋国任组长,人大主席向俊英、党委委员邓永新、组织委员张国良、纪委书记马振军、党委委员蔡金鹏、副镇长陈传容任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委办主任唐兵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专项行动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居)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1.23”特大事故重要批示及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带队检查督查,结合“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加强对所辖企业和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坚持严格执法。各村(居)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地方为主、领导带队、部门牵头、专家配合的办法,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媒体在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要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曝光。
(四)强化督查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镇安委会主要领导将带队对各村(居)、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三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村(居)、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 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辖区或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暗访检查,督查、暗访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安全生产“三大”专项行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事前问责。对不听监管指令,不认真整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实行顶格处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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