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0-1742528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03
- 公开日期:2020-07-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20〕55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北景港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户的农副产品,以消费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路窄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帮助拓宽多种渠道销售贫困户农产品,促进农特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以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以购买贫困户、扶贫主体的农副产品为主要方式,原则上本镇单位工会会员人平每年消费扶贫产品不得少于500元,机关、学校食堂采购指定的农副产品数量不得低于食堂食材总额的20%。鼓励全镇党政机关、部门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购买消费扶贫产品。
三、主要方式
(一)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进食堂活动。广泛开展扶贫产品进食堂活动,包括镇机关、站所、学校、卫生院、企业、合作社等食堂。各食堂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贫困户农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镇扶贫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及各村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贫困户可销售的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大米、油等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并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台账,报送镇扶贫办汇总,便于各部门安排采购订单。
(二)龙头企业和社会力量带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由镇专业合作社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及来源标注等。通过专业合作社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动员镇全体在编人员极其家属、域外乡友、协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依托“国家扶贫日”、中国社会扶贫网、抖音、微信公众号、快手等电商平台,积极策划相关活动,发出消费扶贫倡议,推动消费扶贫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开展帮扶责任人助销。镇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等要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树立“买贫困户产品献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的产品,通过购买贫困户产品增加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朱胜任组长,各行业扶贫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秦静兼任,办公室电话:
0730-4500137,各村村总支书为专抓负责人,扶贫专干为具体负责人。
(二)加大支持力度。对从事贫困户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企业,在相关优惠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部门,购买贫困户农产品和消费扶贫成效突出的企业、合作社年终给予评先评优,或以奖代投方式予以支持。
(三)强化综合保障。要注重诚信建设,遵循市场价格规律,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实行议价销售模式。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市场管控力度,加大行业管理,防止出现拖欠货款的行为,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的行为。
(四)强化责任落实与考核。镇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协商调度,督促指导,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镇各成员部门依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扶贫主体,把消费扶贫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内容,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督促整改,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按照部门职能责任分工:
镇扶贫办:负责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贫困户农产品目录情况汇总。
镇党建办:负责机关食堂、驻村帮扶干部的任务落实、消费产品电商平台的推广及运用、本镇单位工会会员人平每年消费扶贫产品不得少于500元。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扶贫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和监督。
北景港镇中学: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完成任务的落实。
镇财政所:负责消费扶贫专项资金的调度和监督。
镇卫生院:负责完成任务的落实。
各村主要落实贫困户农产品供给的搜集及汇总上报。
扶贫主体天星洲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新美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小港子中药材合作社、峰锐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主负责对贫困户农产品的搜集、加工与售卖。
附:1. 北景港镇扶贫主体农(副)产品目录(附件1)
2.消费扶贫工会采购汇总表、收据(附件2、3)
3.消费扶贫食堂采购汇总表、收据(附件4、5)
4.北景港镇贫困户需出售农产品明细(附件6)
5.北景港镇____合作社农产品交易明细(附件7)
附件1: 北景港镇扶贫主体农(副)产品目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 品类 |
年产量 |
单价 |
扶会产品总 价值(万元) |
供货时门 |
常用物流 |
联系方式 |
带动贫困 人口数量 (人) |
备注 |
|
1 |
虾池原米 |
华容县天星洲龙虾养殖 专业合作社 |
大米 |
2000吨 |
5元/公斤 |
1000 |
全年 |
货车 |
江立兵 13574030128 |
230 |
||
2 |
稻虾哥 小龙虾 |
华容县天星洲龙虾养 殖专业合作社 |
水产品 |
100吨 |
时价 |
1000 |
全年 |
货车 |
曾春华 13786040685 |
420 |
||
3 |
稻虾哥嗦螺 |
华容县天星洲龙虾养 殖专业合作社 |
水产品 |
10吨 |
20元/公斤 |
20 |
全年 |
货车、快递 |
曾春华13786040685 |
150 |
||
4 |
稻虾哥 风干鱼 |
华容县天星洲龙虾养 殖专业合作社 |
水产品 |
10吨 |
20元/公斤 |
20 |
全年 |
货车、快递 |
曾春华13786040685 |
125 |
||
5 |
小龙虾 |
华容县新美植农民 专业合作社 |
水产品 |
50吨 |
时价 |
100 |
4-6月 |
货运物流 |
黄植军 15307400108 |
251 |
||
6 |
瓜萎 |
华容县小港子中药材 种植专业合作社 |
中药材 |
30吨 |
56元/公斤 |
120 |
全年 |
货运物流 |
严杰 13789014878 |
121 |
||
7 |
小龙虾 |
华容县峰锐专业合作社 |
|茶饮品 |
50吨 |
时价 |
100 |
4-6月 |
货运物流 |
罗志军 13786040113 |
240 |
||
8 |
南瓜干 |
华容县农丰蔬菜专业 合作社 |
农产品 |
70吨 |
14元/公斤 |
100 |
全年 |
货运物流 |
陈亮 13874062650 |
100 |
||
9 |
霉干菜 |
华容县农丰蔬菜 专业合作社 |
农产品 |
50吨 |
1.7元/公斤 |
85 |
全年 |
货运物流 |
陈亮 13874062650 |
120 |
附件2:
华容县消费扶贫工会采购扶贫主体、贫困户农(副)产品汇总表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时间 |
消费渠道 |
企业名称 |
消费产品生产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注:采购单位以月为节点,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后附工会采购统一格式收据,报送牵头单位。
附件3
收 据
今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乡镇)工会采购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_________(扶贫主体、贫困户)农副产品共计________元。明细如下:
产品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贫困户签字: 村委会意见:
扶贫主体盖章:
电话: 乡镇意见:
附件4:
华容县消费扶贫食堂采购扶贫主体、贫困户农(副)产品汇总表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时间 |
消费渠道 |
企业名称 |
消费产品生产地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注:采购单位以月为节点,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后附食堂采购统一格式收据,报送牵头单位。
附件5
收 据
今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乡镇)食堂采购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组_____________(扶贫主体、贫困户)农副产品共计________元。明细如下:
产品名称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贫困户签字: 村委会意见:
扶贫主体盖章:
电话: 乡镇意见:
附件6
北景港镇贫困户需出售农产品明细
序号 |
行政村 |
贫困户姓名 |
产品名称 |
供货数量 |
供货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7
北景港镇 合作社农产品交易明细
日期 |
农产品 名称 |
贫困户 姓名 |
贫困户所在村 |
规格 |
数量 |
金额(元) |
贫困户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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