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0-1694138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16
- 公开日期:2020-04-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发〔2020〕1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北景港镇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岳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岳政发〔2020〕2号)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华容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华政发〔2020〕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本镇辖区内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保障
成立北景港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镇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辖区内人口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质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镇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宣传。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附件:北景港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北景港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蔡勋国
副组长:邓永新
成 员:刘志鹏、陈振华、毛莹莹、陈子龙、李建亮
刘克仁、田 平、蔡新海、余 健、周 伟
周建志、王 萍、任 佶、李志军、刘新华
喻志安、柳军红、舒立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统计站,舒立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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