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9-162108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08
- 公开日期:2019-10-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办发〔2019〕30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怍,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不发生区 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强制免疫工作责任。在当前疫情形势复杂、畜禽大范围流动的情况下,强制免疫措施的落实仍然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础。各村要按照省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制定强制免疫实施方案,针对免疫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确保秋季动物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二)秋防时间安排。今年秋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月底,全面启动秋季集中免疫;10月上旬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免疫;11月初前完成小反刍兽疫免疫;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11月下旬,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
(三)确保强制免疫密度。各村要按照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会兽疫实行强制免疫。散养户要坚持实行集中免疫、定时补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 动物标识配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建立可靠的免疫屏障。
(四)做好免疫效果监测。秋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各村要积极配合镇动物防疫站开展抗体监测工作,加大抗体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特别是对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抗体定期监测,对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及时进行补免,并要追查原因。
(五)做好免疫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至镇动物防疫站,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村要继续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屠户等进行全面排查,每周至少全面排查一次,覆盖面必须达到100%。严格落实辖区防疫责任,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防控工作纪律,在进行排查的时候,一定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同时要做好个人的生物安全防护,排查实行日报告制度,排查日报表发送至镇动物防疫站。在排查过程的中,一旦出现猪只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报告、采样、送检,严格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七)规范疫苗管理。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做好疫苗分发和保藏工作,规范出入库登记,防止疫苗浪费。要建立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计划申报制度,特别是规范规模养殖场疫苗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购买使用假劣疫苗、非法疫苗等违法行为。
(八)强化检疫监督。各村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检疫程序进行检疫;要切实加强瘦肉精检测,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村要建立健全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监管制度,各村、防疫站要完善监督检查记录,严把入场查验关、巡查监测关、出场检疫消毒关;要严格异地调畜申报管理,严厉查处非法违规调运牲畜行为,坚决阻断疫病传播途径,严防外疫流入我镇。
(九)做好动物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根据《湖南省消除血吸虫病规划(2016-2025年)》文件精神,今年将要通过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验收。下半年牛羊化疗工作要在10月 15日前完成,在化疗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好台账登记。
二○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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