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9-1570501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15
  • 公开日期:2019-07-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9-07-15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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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9〕21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北景港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由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北景港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

实 施 方 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基础性的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为稳步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科学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跟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原则。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律和政策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坚持有法依法,无法依例,无例依民。

2.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可参照村规民约进行民主决策,真正让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3.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原则。按照“以户籍关系、承包关系为基础,依法依规、应给尽给为总要求”为成员身份界定基本原则。既要遵循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等历史情况,也要实事求是,注重现实,尊重农民群众意见,不搞一刀切。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民参与、尊重历史、民主公开、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工作程序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民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的合理诉求,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5.坚持成员界定工作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为“可认定”12种、“待议定”6种和“不认定”8种三大类型26种情形,严格按照“户主申报——调查核实——审核甄别——公开公示(3榜)——大会审议——群众确认”的工作流程进行成员身份界定,做到不重复、不漏登、不错登。

二、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7月15日—7月25日)。

1.成立工作机构。镇级成立专门的成员界定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界定工作组,由村(社区)总(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支两委及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界定工作;村民小组成立界定工作调查组,由各村民小组组长任调查组组长,由村民推荐3名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组界定调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各村(社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3.宣传动员,业务培训。对参加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成员身份界定的各项政策规定以及方法和措施,为搞好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提供保障。镇、村、组要逐级召开专题会议,通过挂横幅、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成员身份界定的目的意义,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二)摸底登记阶段(2019年7月25日—8月25日)。

1.初始登记、张榜公示。调查组以户为单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初始登记工作。进行入户宣传政策,收集户口本、结婚证、收养证明等资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情况表(附件1),表格内所有内容要填写完整,摸清成员结构及进退渠道,并当场交由农户签字确认。

第一次张榜公示:由调查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公示表(附件2)在本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复核调查,二榜公示。一榜公示7天后,村(居)界定工作组要及时召开审核会议,对存在异议的成员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或无法确认人员进行公开审查、讨论,表决是否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当场宣布结果,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次张榜公示:会议表决结果以组为单位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报送审核,三榜公示。第二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支两委报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附件3),并以组为单位进行第三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后仍有异议的,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裁定。

(三)归档备案阶段(2019年8月25日—9月5日)。

登记工作完成后,各村(居)全面收集成员身份确认的有关会议记录、工作方案、公示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成员名册等重要资料,形成一户一表、一组一册、一村一簿,整理成册、归档留存,并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分别报县、镇两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北景港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的主体责任。由蔡勋国任组长,邓永新任副组长,经管、统计、财政工作人员为成员,任佶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成员界定工作的指导、统筹、调度、政策解释。各村、组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2.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各级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合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妥善协调处理因成员身份确认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部门配合。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村(社区)沟通协调,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协同推进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5.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干部在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要遵守工作纪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确认)情况表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公示表

3.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宣传标语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摸底(确认)情况表

镇(街道)          村(居)       组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成员姓名

与户主关系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性质

身份证号

户主确认签名

备  注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核人: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公示表

村(社)    组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    次公示)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成员姓  名

与户主关系

性别

出生  年月

户籍性质

备注

注:1.注明公示起止日期;2.注明第几次(一、二、三)公示;3.以小组为单进行公示;4.此成员为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表

镇(街道)            村(社)         组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成员姓名

与户主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性质

备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宣传标语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基础性的工作

2.按照“以户籍关系、承包关系为基础,依法依规、应给尽给为总要求”为成员资格认定基本原则

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要按照“公告、登记、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上报备案”等程序开展

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5.努力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模式,让乡村振兴战略在苏仙大地全面实现

6.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7.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8.搞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

9.抓好产权改革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0.家家有资本、户户是股东、人人有股份、个个有就业、年年有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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