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8-1442896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5
- 公开日期:2018-10-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政发〔2018〕5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缴经费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根据《华容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精神,镇党委、政府把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到了镇、村两级的一项长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面向全镇参保农户征收2019年度个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个缴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北景港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蔡勋国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邓永新、人大副主席张国良任副组长,李建亮、任佶、刘新华、鲁力、余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人社站,由刘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主要负责人包片,办点干部包村,村场干部包组、包户”的征收责任制。各办点干部、村场总支书记是村场个缴经费征收的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场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各村场要相应地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会计具体负责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目标要求
1、缴费标准:根据华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要求,按人平220元/人的标准征收。
2、征收时间:确保在11月30日前足额征收到位。
3、目标要求:根据整户参与的原则,按农村在册人口(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征收。(具体任务见附表)各村(居)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参保农户花名册报镇人社站。登记造册工作必须做到有钱就有人、有人就有户、有户就有册,钱、人、户、册4个环节不可缺一。对错报、漏报、瞒报城乡居民参保人数,造成参保患者不能领取住院补助的,其损失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村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把新调整的政策作为重点认真进行宣传。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原则,讲深讲透。将“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进一步调高补助标准,特别是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水平”等多项新补助政策宣传至每家每户。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以及参加合作医疗的优越意识,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观念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深入人心,实现“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在全镇上下形成城乡居民自觉参与,积极主动缴纳个缴经费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兑现
为确保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按时征收到
位,保障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征收工作纳入村场年度工作考核。
附件: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合作医疗 个缴经费 通知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5日印发 |
(共印30份)
附件:
北景港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个缴经费任务明细表
单 位 |
任务金额(元) |
人 数 |
备 注 |
合 计 |
8188400 |
37220 |
|
沙金总支 |
710600 |
3230 |
|
南顶总支 |
605000 |
2750 |
|
景港总支 |
869000 |
3950 |
|
协和总支 |
774400 |
3520 |
|
怡云总支 |
638000 |
2900 |
|
联华总支 |
624800 |
2840 |
|
联盟总支 |
814000 |
3700 |
|
九斤麻总支 |
602800 |
2740 |
|
建丰总支 |
748000 |
3400 |
|
小港总支 |
686400 |
3120 |
|
鲤鱼鳃总支 |
675400 |
3070 |
|
居委会 |
440000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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