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7-120389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08
- 公开日期:2017-09-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17〕28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下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
《北景港镇下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北景港镇下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景港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我镇群众满意度工作水平,确保我镇下半年综治民调工作进入市县先进行列, 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平安景港建设和综治民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认同感为目的,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通过听民声、解难题、转作风、优服务、狠整治、严打击,大力提升综治民调工作水平。
二、工作重点
1、抓宣传。一是开好广播会。各村在集中接收镇广播宣讲之外,要每周自行组织召开三次以上广播会。二是宣讲民调手册。结合入户走访重点向农户宣讲民调手册,告知回答问卷方式。三是张贴宣传标语。要在人口密集区、主要交通路口及醒目处张贴宣传标语,每村宣传标语不少于100条,做到宣传标语铺天盖地。
2、抓走访。根据省、市、县综治民调工作安排,镇、村两级要继续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座谈活动。各村要把入户走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好镇、村干部走访片区,做到入户走访率100%,民调问卷宣传到位率100%,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9月20日前要全部走访到位。
3、抓创建。(1)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镇成立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平安家庭要按照评选流程严格实行家庭申报、村民小组评议、村集体评议、张榜公示、表彰授牌等程序。平安村创建由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具体牵头组织实施。(2)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要突出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集资融资诈骗犯罪等重大案件,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快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 挂牌督办一批诉求。由镇综治办牵头,将平时群众反映强烈的事件逐一登记造册,按“一个诉求,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实行包干到人,整治到位。(4) 加大信访处访和积案化解力度。信访办要大力开展接访、约访、下访活动,每个工作日必须安排1名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其中星期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坐班接访)。对信访积案、投诉积案、民生诉求积案,要再会商、再调度,确保省、市、县民调启动前妥善化解到位。
4、抓巡逻。各村要迅速安排好巡逻队伍及巡逻值班表,组织义务巡逻队在本辖区进行巡逻。派出所要组织专业巡逻队伍,所有巡逻人员在晚上8点至12点全镇巡回巡逻,巡逻从9月11日至10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要了解省市综治民调的方式方法及主要内容。全省综治民调工作由省委委托省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具体测评方法是按手机与座机1: 1的比例,随机打300个电话进行访谈,其中县城区域抽打200个,其它乡镇抽打100个。全市综治民调工作由市委委托市统计局民调中心负责,具体测评方法是每个乡镇抽打30个电话,其中手机21个,固定电话9个。调查测评主要内容包括对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违法犯罪现象评价、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工作评价、平安创建评价等四大类15个测评小项。
2、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全体村场干部要高度重视民调工作,认真落实好全镇安排的民调工作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各村场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综治民调工作第一责任人,治安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办点干部为包干责任人。
3、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开展入户走访时,走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系列规定,入户过程中,要做到“五必访”:即对老上访户必访、重点对象户必访、案件当事人必访、贫困户必访、地方知名人士必访。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景港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朱智华同志任组长,姜勇任常务副组长,镇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其余机关办点干部、各村场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春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工作督查,收录整理各类民意诉求,汇总有关考核考评数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村场支部书记挂帅成立相应工作班子,落实好综治民调的各项工作任务。
2、{C}
强化督查考核。仿照省民调的方式,县综治办将在9月份开展电话民调,对每个村(社区)抽打15个电话进行测评考核,并对村与社区(居委会)分类考核和排名。为提升民调效果,镇综治办将对各村(社区)民调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严格奖惩措施。在全县下半年民调考核排名中,排名全县前15名的村和前5名的社区(居委会)各奖现金5000元,镇配套奖励2000元。社区(居委会)排末位3名,村排名全县80名以后的村,将给予5000元的罚款。并对总支书、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办点干部启动约谈程序,对全县排名后十名的村给予“黄牌警告”,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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