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7-1203889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8-07
- 公开日期:2017-08-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17〕 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扶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部门单位:
现将《北景港镇扶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景港镇党委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北景港镇扶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7月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四看四查”专项工作(以下筒称“专项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四看四查”专项工作内容:一是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问题。通过察看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相关信访举报,重点查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落实扶贫政策时以权谋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以及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看扶贫项目实施,重点查处权力寻租、违规操作等问题。通过察看2016以来扶贫项目的报备、审批、实施等情况。重点查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扶贫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中收受财物、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三是看扶贫资金监管,重点查处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通过察看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重点查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各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克扣截留、挥霍浪费等问题。四是看扶贫工作成效,重点查处作风不实、懒政怠政等问题。通过察看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责任不担当、工作不作为,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中监督不力甚至跑风漏气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整个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为:
(一)问题排查阶段(2017年8月底前完成)
1、自清自查。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次专项工
作的内容,结合各自承担的扶贫攻坚任务,坚持问题导向,
认真开展摸排自查,列出扶贫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逐一对
照检查,相关报表请于8月15日前报镇纪委。
2、线索排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畅通
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收集问题线
索。深挖问题线索,建立定期排查审定问题线索制度。各村场,部门单位每月对受理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审定,线索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场负责本村问题线索排查汇总统计,各部门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直接受理或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报备制度,各村场、部门单位每月10日前向镇纪委报备收到或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镇纪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坚持专人动态管理,明确线索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进度,逐条对账销号。
3、重点督查。对扶贫攻坚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开展重点督查。镇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审计财务账目、现场核实核查、入户走访调查等形式,对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资金审批、发放、使用,扶贫领域干部工作作风及履职情况进行重点审查,深挖问题线索。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1、严格自行整改。各村场、部门单位要结合前期全面摸排,及时梳理汇总发现查摆问题,要按照“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扶贫领域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2、严查问题线索。镇纪委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约谈通报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腐败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不设底线、上不封顶。
3.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发生典型案件,或违纪问题频发、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村场和部门单位,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有关党总支(支部)的主体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的,也要问责。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各党总支(支部)扛起责任、落实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1、梳理廉政风险。各村场、部门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认真梳理风险点,分析岗位风险级别,有效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2、规范权力运行。各单位结合“互联网+监督”工作,制定并在政府服务平台公开各自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权力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实现监督执纪问责闭环运行。
3、筑牢制度笼子。各村场、部门单位对在专项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做到源头防控。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纪委书记胡剑为组长,镇纪委副书记徐春娥为副组长,陈振华、殷先明、李孝红、周建志、粟志、刘新华、谢刚、任佶、刘克仁等为成员的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春娥兼任,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党总支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镇党委将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镇纪委: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内容,加强与扶贫、财政、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
组织办:综合运用组织处理手段,对扶贫领域中落实扶贫政策不实、“两个责任”不力等行为进行问责。
宣传线: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财政所:牵头组织对民生资金的核查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缋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审计站:加大审计力度,扩大审计覆盖面,紧盯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开展审计监督。
扶贫领域相关职能单位:履行主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系统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镇纪委。
(三)强化警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今日华容手机台等多种媒体,开展经常性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身边案例、经验、做法,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凡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一经查实,都要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增加通报曝光频率和数量,扩大执纪审查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四)加强督查问责。镇纪委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办工作。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定期开展工作情况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