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7-114060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11
  • 公开日期:2017-02-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7-02-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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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17〕1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省连续报告多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截至120日共报告10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死亡4例,病例均为散发,病毒的传播途径仍是由禽到人。为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我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就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活禽市场监测发现H7N9病毒污染面在扩大, 受威胁人群增加。当前正值春季气候多变时期,也是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关键阶段,各村场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H7N9禽流感防控作为当前卫生防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努力把各项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加大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力度。要严格按照《活 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11号)等文件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活禽市场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201417号明电精神,停止从有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监测到H7N9禽流感病毒阳性样品省份调入活禽,对从这些省份和省内H7N9禽流感高风险地区已调入的活禽,必须实行就地留验,逐批来样检测。二是要督促活禽经营市场经营者落实休市消毒或市场分区休市消毒 制度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做到“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三是要向广大活禽经营者,特别是跨省家禽贩运户逐一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并督促建立购销台帐;引导活禽批发市场停止零售活动,落实定期洁场消毒措施;活禽零售点要做到当天活禽不过夜,天天清场消毒,切断病毒传播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四是地方政府可以根据 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关闭活禽市场。

三、进一步加大活禽调运监管力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活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36)要求,在实验室检测和风险评估基础上,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禽群,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跨省调运。对跨省调运的种禽种雏,要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在家禽或环境中监测到H7N9病毒的养殖场和活禽交易市场,必须立即停止活禽调运与交易。

四、进一步加大病毒监测力度。为强化疫情监测和排查,科学分析、准确判断病毒污染程度,及时防范疫病风险,根据农业部要求和我镇实际,镇重防指挥部决定提前启动春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镇动物防疫站要按照监测要求,必须积极配合,加快采样监测进度,要突出监测重点,加强活禽市场、规模养禽场的监测。

五、进一步落实养禽场综合防控措施。镇动物防疫站要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和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养禽场、活禽交易所开展摸底排查、造册登记,督促养禽场户建立健全封闭饲养管理、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活禽交易所的清洗、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严格落实程序化免疫及场舍、器具清洗消毒工作,严禁未经消毒的鸡笼、蛋箱、车辆、工具、人员等进入饲养场,严禁已出栏家禽再返场饲养,严禁未经检疫或未经隔离观察的种禽和苗禽进场混群饲养,严防H7N9病毒等传入养殖场。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镇动物防疫站要密切与卫生、工商、食药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针对活禽市场等薄弱环节开展联合行动,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卫生、畜牧兽医部门人畜共患病防控合作机制要求,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H7N9疫情信息,交换意见。对卫生部门通报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有活禽接触史的,要迅速组织开展溯源调查和疫病监测,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疫情隐患。

七、进一步加大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力度。目前H7N9禽流感应急防控期间,镇重防指挥所办公室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一旦发现H7N9禽流感病毒疑似阳性和阳性样品;产格按照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规定,科学应对,果断处置。

 

                              

○一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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